青年騎電動單車事故增近2倍 全教產籲修法納管
台灣微型電動二輪車日漸普及,14歲以上青少年在法律允許下可直接上路,但未經交通訓練、無須駕照的制度安排,導致交通風險升高。當中屏東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單車車發生車禍,較去年同期增近2倍。全教產周一(9日)呼籲交通部應盡速修法,保障並提升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降低車禍肇事風險。
目前14歲以上青少年在法律允許下可直接上路,無需考取駕照、受訓或登記車輛;無安全駕駛教育下直接上路,往往出現逆向、不戴安全帽、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形同讓未成年學生暴露於高風險交通環境;大量電動車進入校園,更造成交通混亂與安全死角,校方難以有效管控。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交通部應針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駕駛人,制訂考核等相關機制,發放青少年專屬駕照或安全證明,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14歲以上如需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完成基礎交通安全課程並通過筆試或簡易考核,取得專用駕照或安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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