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發文澄清冇盜竊 管有他人信用卡︰叫我袋住先
歌手阮民安昨日(18/6)涉嫌於土瓜灣馬頭角道一超級市場,盜竊約值140元零食,並管有一張屬於他人的信用卡,被警方拘捕。直至今日(19/6),阮民安在社交平台發文,澄清沒有盜竊,只是購物完未有取單據,至於管有他人的信用卡,就聲稱是幫朋友袋住。
昨日,警方約下午5時於土瓜灣展開反罪惡巡邏期間,在馬頭角道一超級市場外發現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期間發現該男子涉嫌在超級市場盜取11件共約值140元的食物及飲品,另外管有他人的信用卡,於是即場逮捕並扣留調查。事後證實該男子為45歲歌手阮民安。
阮民安:記!得!拎!單!
事隔一晚,阮民安終於在個人社交平台發文交代事件,他先交代自己「無穿無爛」,昨晚亦一早睡了。隨後先以四個字交代事情︰「記!得!拎!單!14蚊好,140蚊好,1400蚊都好!都,記!得!拎!單!原來有起事上嚟,單係咁重要!」間接表示自己沒有盜竊,只是購物後未有拿單據,故受調查時未能澄清。
至於管有他人信用卡,他再間接地解說︰「想同嗰位擺咗張信用卡喺我度嘅朋友,講一億萬句唔好意思,因為要您夜嘛嘛親身過嚟差館幫我澄清返。」又叮囑大家︰「漏底嘢唔好再叫我袋住先,可以好大鑊㗎!」最後再向就事件替自己擔心的朋友說聲多謝︰「我頂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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