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在上星期提出他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改善精神健康服務的計劃,令業界欣慰。筆者再拋磚引玉,與各位討論當中建議的特點和可行性。
第一是加快處理較為緊急的個案,及增加個案經理和病人的比例不超過1:40。首先提出加強個案經理服務的要求早已經是早前的事,在人數比例要改善之外,業界還希望兼顧他們的訓練和相關經驗。現在擔當個案經理的專業人士,包括有精神科護士、職業治療師和註册社工。基本上他們是接受不同的專業訓練,但是同樣處理外展的精神護理服務,以協助復康病人獲得徹底痊癒,融入社群,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一員。
一般而言,出院病人需要個案經理跟進的,其病歷多數是相對複雜,例如:有自殺危險和暴力傾向。面對這些棘手的問題,負責的個案經理必須有是經驗的專業人士,最好在精神病房中曾處理過這種類型的事件,才能勝任。本年中「荷里活廣場斬人慘案」,涉嫌謀殺的精神病人,在事發4日之前,個案經理曾經上門評估其病情,但仍然阻不住這宗轟動社會的悲劇發生。
這位個案經理當日所處理是甚麽問題?其中的流程又是怎樣?管理當局有否制訂標準的工作指引給這些專業人士去依從?具體而言,個案經理怎樣評估病人當刻的精神情況(異常的狀態、言語失常、或神情奇特)?以甚麽方法探知病人有否按時服藥?不能忽略的還有審視當事人有没有親友的支持協助?如果個案經理發現有問題,向上報告的程序又是怎樣(緩急先後的支援)?
至於人手的問題是「老掉牙」的死結:病人數目的速度遠超個案經理的增加,舊記錄徘徊在1:50至60。現在《施政報告》的建議是否理想,就要和其他先進地區比較,澳洲大約是1:20;萬事起頭難,政府願意邁出第一步,改善服務是難能可貴,希望能夠進一步有路線和藍圖去逐漸貼近世界標準。
個案經理的工作一定會遇上不同的困難,當局要考慮他們的人身安全:以防萬一,在特殊個案中,可能要求個案經理效法警察巡邏,「行孖咇」(雙人探訪),這必有利於前線工作人員的職業保障,更能巨細無遺,提供較適切的服務。雖然這樣會增加人手調配的壓力,但在處理複雜個案時是值得嘗試,以防「走漏眼」,讓有強烈自殺和暴力傾向的病人得不到及時的照料。所以,單單著眼在人力增加方面,只是數字遊戲,不能實質改善服務。醫院管理局在增聘人手之餘,必須改革個案經理的工作流程,善用人才資源。
精神科專科醫生
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
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院士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精神科)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院士
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
香港精神健康議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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