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亂收錢兼誤判惡性腫瘤 女子生育器官遭全切
河南省滎陽市一名女子因腹腔有包塊,到當地婦幼保健院醫治,醫生將腹腔內的囊腺瘤誤判為惡性腫瘤,將其卵巢、子宮、宮頸等全部切除。女子艱難維權近6年無果,她近日向內媒透露,手術過程中醫生曾向其家屬索取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5,170港元)「專家費」,又嘆言自己從未生育過,「現在啥都沒了」。
現年50歲的劉女士表示,2019年5月發現自己腹部有包塊,在滎陽市婦幼保健院接受檢查,術前臨床診斷為盆腔包塊,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結果未見異常。醫生告訴她只需做小手術切除患側,數天就可出院。她翌月接受手術過程中,醫生臨時向家屬索取上述專家費,而且要現金。鄭州大學第三附屬醫院的專家之後又突然告訴家屬,判斷她體內的是惡性腫瘤,必須全切。其丈夫周先生被催促下匆忙簽字同意,她最終接受了腹式子宮全切術,加雙側附件切除術、盆腔淋巴結清掃及部分大網膜切除術,她當時不了解實情,術後腹部感染嚴重,還被要求接受化療,起疑後再三追問才知真相。
劉女士將已被切下的生育器官送到其他醫院檢測,卻未發現惡性腫瘤,遂決定維權,曾向滎陽市衞健委投訴,滎陽市婦幼保健院退回「專家費」後,未有向涉事醫生問責。劉女士夫婦因而告上法院,向醫院索償33萬餘元(約34.1萬港元),法院最終只判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約5.17萬港元)並退還醫療費。劉女士不服判決,繼續提訟,雖獲發回重審,但至今仍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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