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太古城中心外發生襲擊事件,中年漢陳真持刀傷人,並咬甩現就「47 人案」還押、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被判監禁 14 年半。陳不服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三(8 日)判他上訴得直,減刑半年至 14 年監禁。
正在服刑的上訴人陳真今親自到庭應訊,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宣讀結果時,陳神色平靜。
上訴庭早前審理案件時,上訴方稱涉及趙家賢及另一名受重傷事主的兩罪,原審以 7 年為量刑起點屬過高,另本案源於同一事件,認為刑期應全部同期或大部分同期執行,總刑期應為 10 至 12 年。
陳真否認 3 項蓄意嚴重傷人及 1 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有意圖使男子溫浩倫、溫妻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以及同日同地襲擊梁碧琪堂姐梁瑩瑩。陪審團在 2022 年 4 月裁定陳全部控罪罪成,高院法官張慧玲判他監禁 14 年半。
CACC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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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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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襲擊都可以上訴減刑
05月08日04:57
小麥
BEST
減刑等同是鼓勵恐怖襲擊
05月08日05:00
andyt523
BEST
陽光私法,咁都可以減 ,服了
05月08日04:59
kuporo
咁都得?
鼓吹暴力?
05月08日05:03
子欣
為党辦事,直頭應該無罪釋放,陽光司法🥰支持一国一制廢除美元掛鉤
05月08日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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