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貓被捕後上門還貓求撤控 中年婦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
無業婦人被指日前在深水埗偷去一隻日本短尾貓,她被捕後獲警方擔保,豈料她涉旋即找貓主道歉並要求貓主撤銷起訴,因而再度被捕。婦人現被控盜竊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今(19日)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繼續調查。控方反對被告擔保,惟裁判官考慮過辯方保釋申請後,決定批准被告以1000港元擔保,期間不可騷擾證人,案件2月23日再訊。
49歲的被告李月霞報稱無業,控罪指她於今年1月16日,在深水埗汝州街140A號地下外,偷竊屬於事主Khanam Meher Nizer的一隻淺啡色日本短尾貓。她另被指於同月18日,在同一地方游說事主不再追究上述偷竊案。
控方反對被告擔保,指案發日早上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偷貓,警方同日下午拘捕被告,並於她女兒的住所尋回失貓。被告稍後獲警方保釋,當時警員已叮囑被告不要接觸證人,但被告於1月18日中午,曾在短時間內3次到事主店舖,請求事主原諒和撤銷起訴,雖然事主不懂得本地話,但有朋友為她翻譯。控方指押後期間,警方會調查被告女兒會否與案有關,同時愛護動物協會會檢查案中失貓,以了解貓兒有否遭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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