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應課差餉租值建議書 須於本月31日或之前提交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16日)提醒市民,如欲反對由今年4月1日起生效的新應課差餉租值,須於5月31日或之前,以指明表格或電子表格提交建議書。
新應課差餉租值可於5月31日或之前在估價署「物業資訊網」查閱。市民可透過使用估價署網站的電子表格、填妥表格R20A後親身交回或郵寄至估價署的方式,提交建議書,毋須聘用代理人代辦。署方提醒在5月31日後送達或以其他方式遞交的建議書將不獲接納。估價署會按相關法例審慎覆核所有建議書。建議書是否透過代理人提交並不會影響有關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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