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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涉煽動其中一人涉侮辱國歌 案件押後兩人須還押

警方國安處控告兩名男子各一項煽動罪,其中18歲被告再被加控侮辱國歌及侮辱國旗罪。
18歲被告徐凱駿,報稱兼職侍應,涉嫌從2020年至今年,在不同網上平台持續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意圖侮辱國歌、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及意圖以不同方式侮辱國旗。至於29歲報稱無業的被告蔡振諾,涉嫌在不同的網上平台上持續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
案件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以便警方作調查。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分別將案押後至下月27日及11月4日再訊,兩名被告不得保釋,期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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