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本年再通報 台遠洋船涉獵海豚
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周一(14日)公布,由於接獲農業部漁業署及加拿大漁業部門通報,一艘遠洋漁船去年涉嫌非法獵殺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於是與多個機關共組專案小組調查,直至上周三(9日)終於拘提船上另外6名印尼籍漁工。
經調查,屏檢發現田姓船長去年6月駕駛漁船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期間涉嫌指示印尼籍漁工使用魚叉等工具獵捕海豚,再持刀具將之宰殺、肢解成為掌心大小肉塊,作為延繩釣魚餌,從而提高鯊魚捕獲量。至於該艘漁船獵捕海豚數量,尚待專案小組釐清。
屏檢訊後認為,田姓船長及6名印尼籍漁工均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已限制眾人出境出海,其中田男需交保40萬元新台幣(約10.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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