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政協前主席受賄2.61億人民幣判死緩 曾辦孫小果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19日)一審,公開宣判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前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前黨組書記、主席韓勇受賄案,以受賄罪判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2019年進駐督導雲南省期間,曾辦理轟動一時的孫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夥,韓勇時任該督導組組長。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23年,韓勇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書記,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事項上牟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2.61億多元人民幣(約2.86億港元)。
法院認為,韓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他歸案後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絕大部分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他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留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