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涉國慶日屈曲旗杆 自閉症男生侮辱國旗罪成須還柙候判 情緒激動逾一小時稱「我想返屋企」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3年05月31日11:07 • 發布於 2023年05月31日11:07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去年10月1日,一名患自閉症的19歲學生被指在深水埗將國旗及區旗的旗杆屈曲,他否認3項侮辱國旗及區旗罪,今(31日)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判官李志豪裁定全部罪成。對辯方稱涉案旗幟無損,不屬玷污國旗和區旗,裁判官反問「玷污行為豈限於此?」,指國旗和區旗依賴旗杆才能在空中飄揚,但被告將它們從旗海扯下,令它們不能正常展示大眾眼前,明顯是對國旗區旗的不尊重,削減國家尊嚴。

裁判官下令男生須還柙至6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精神科醫生報告。男生得悉須還柙後情緒激動,留在原位頻尖聲哭叫:「唔好啊」、「我想返屋企啊」,需由母親和女親友陪同進入被告欄,裁判官續移師另一法庭在被告缺席下聽取求情。裁判官明言被告雖年紀尚輕,但監禁屬考慮之列;又望辯方下次可勸服當事人,若情緒激動不能處理聆訊。散庭後,男生仍情緒激動,終由女親友陪同步入羈留室。

19歲男生被指於3地點拉扯及屈曲旗杆

黃俊樂(20歲、案發時19歲,學生)否認一項「侮辱國旗」及兩項「侮辱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罪受審。辯方同意所有控方案情,指被告曾在深水埗3個地點拉扯及屈曲國旗及區旗的旗桿,並被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同日被捕,警方發現涉案旗幟沒損毀,但旗桿金屬表面被壓扁及破裂,被告警誡下稱:「因為見到成條街都係國旗,個心唔舒服,所以要扯爛佢」,又承認破壞旗杆。

官批被告前言不對後語、說法不盡不實 拒納口供

案件押至今午3時半裁決。裁判官李志豪表示,被告沒有定罪記錄,有良好品格,醫療記錄顯示患自閉症、專注力不足及過動症等。被告早前作供,稱案發當天突然被滿街旗杆包圍,且旗幟顏色鮮艷,環境改變令他心裏不舒服,故扯下旗杆,但強調無意侮辱。被告母親則稱兒子以往曾因環境改變感不適而作出類似行為,又指當時丈夫離世,自己亦未能處理兒子情緒。

李志豪表示不接納被告證供,認為與會面記錄不符、有前後矛盾,而被告與辯方證人的證供也有矛盾。李指,被告主問時稱針對旗杆並非旗幟,但盤問下又指因國旗顏色鮮艷造成刺激,為了扯下旗幟而扭曲旗杆,警誡下亦稱是將國旗扯下;又指辯方證人「試圖隱瞞事件真相」,主問稱被告曾告知旗幟「突然周街都係」令他很不舒服,但盤問下又改稱影響被告的是旗杆非旗幟。李批評,被告「前言不對後語、說法不盡不實」,不會給予其證供比重。

辯方稱旗幟無損不屬玷污 官反駁依賴旗杆方能飄揚、被告明顯不尊重國旗區旗

李志豪又指,涉案3地點旗杆受損為不爭事實,而辯方指旗幟沒損壞、只有旗杆損壞,故絕不屬玷污國旗和區旗,因被告沒將旗幟抛高並棄置地上,又或以嘲笑方法踐踏進行遊行。不過李反問:「玷污行為豈限於此?」,指被告行為是故意針對國旗而非旗杆,並指國旗和區旗依賴旗杆才能在空中飄揚,但被告將它們從旗海扯下,令它們不能正常展示大眾眼前,明顯是對國旗區旗的不尊重,削減國家尊嚴。男生聽取判詞時,一度面露驚訝大聲說「吓?」,又說「我咩⋯」,惟李志豪即打斷道「肅靜唔該」,續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被告聞判後情緒激動哭叫稱「我想返屋企」 近半小時後官移師法庭求情

男生聞判後大力吸氣,其後低頭嗚咽。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20歲,於IVE就讀電腦電子工程一年級,但完全接納控方案情。李志豪指留意到被告年紀,打算索取更生中心及精神科醫生報告,並指「我唔打算畀佢擔保」。男生即激動大叫:「唔好呀!」、「唔係呀!」,並以手掩眼哭叫,有親屬叫「阿俊安靜啲啊」。李志豪着先待被告冷靜,並麻煩庭警協助,其後於約3時55分休庭。

兩名警員其後上前欲拉男生進入被告欄,惟男生不停在座位上高聲哭叫嗚咽,並以毛巾擦淚,又說「唔好啊」,有旁聽人士不禁流淚說「搞錯」。男生又哭叫:「我想見媽咪」、「今晚冇得返屋企」、「我想返屋企啊」,男生母親亦忍不住哭泣,說:「一個自閉症、一個傻仔咋嘛!」

男生母親和一名女親友其後走近他,男生母親說:「夠啦,畀媽媽求情先,好冇?你咁樣令大家處理唔到,好冇?求你好冇?」,並搖頭哭泣,亦有警員說:「你媽咪好傷心㗎知唔知」、「你令到你媽咪更加傷心」。男生則不住尖聲哭叫。

約20分鐘後,女親友與男生母親一起欲帶男生進入被告欄,說「我哋一齊入去啦」,惟男生不停大哭和掙扎。二人終牽着男生進入被告欄,警察隨即關上被告欄的門,男生不住哭叫和擦拭眼淚,二人則坐在他身旁安慰他。辯方大狀一度向男生指法庭會押後索取報告,男生問:「押後到幾時?」大狀其後並稱餘下聆訊會轉往另一法庭進行,男生即激動說:「唔好呀,咁係咪即係仲要轉庭呀?做咩事要轉庭?」

被告母親求情指被告父親前年離世 失經濟和精神支柱

案件休庭約半小時後移師另一法庭進行,李志豪指由於被告心情未能平伏,決定在他缺席下繼續聆訊,並為他索取更生中心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

辯方呈上5封來自被告母親、老師、教育心理學家和社工的求情信,其中黃母表示明白兒子於今次案件犯錯,理應受罰,而她作為母親也感到很自責;但指家庭近年「好不幸」,被告父親於2021年離世,頓失經濟和精神支柱,望能予以輕判。於2019至2022年與被告接觸的班主任則稱,事件令被告與家庭非常困擾和擔心,相信被告明白不應這樣做、會三思而行,亦有老師讚被告「非常善良」,長期跟進被告的社工亦診斷被告的情緒特徵和家庭背景,指被告「好需要人哋幫佢」。

辯方望縮短索報告時間 官一度問:有咩原因我要特別優待佢?

辯方求情指,明白法庭一般會押後14天索取報告,期間被告不會獲保釋,亦明白本案控罪十分嚴重;但考慮被告家庭背景和身體狀況,望能將還柙時間減至7至10天。李志豪問:「有咩原因我要特別優待佢?」辯方指「並非優待佢」,李續回應所有被告多數均須14天時間索取報告,「我睇唔到有咩特別要畀佢⋯唔係優待,(但)我唔知要用咩字眼形容。」辯方指是考慮被告年紀和健康狀況,李回應以往有辯方要求縮短索報告時間,惟可能因報告未準備好而需再押後,最後「弄巧反拙」。

李志豪最後指,希望辯方下次可勸服其當事人,「如果情緒好似今次咁唔能夠平靜,係咁激動嘅話,我諗個聆訊咁嘅情況下係處理唔到嘅,相信你會向佢好好解釋」,並將案件押後兩周至6月14日下午判刑,其間索取更生中心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李又指,雖然被告年紀尚輕,但監禁屬考慮之列,故現階段須還柙懲教看管。

被告於女親友陪同下步入羈留室

聆訊於近5時完結後,男生仍留在原來法庭的被告欄內,頭靠在女親友,由女親友摟着陪伴和安慰。男生繼續不時尖聲哭叫,高喊:「我絕對唔可以接受啊!」、「我係想返屋企,唔係懲教署啊!」、「兩個禮拜返唔到屋企啦!」、「攞 report 要咁耐!但我就呢啲嘢冇晒!我返唔到學呀!」

女親友勸說:「事情去到呢個結果你大聲冇用」,男生再說:「但嗰14日我返唔到屋企啦!⋯我要做一啲嘢做唔到。」其後法庭職員和警員再繼續勸說男生,男生低頭大喊:「但我捱唔到嗰14日啊!我想今晚返到屋企啊!」、「我而家只係叫法官改咗呢一樣嘢!」、「好唔公平啊!」

女親友之後安慰男生說:「光明正大行落去啦!」,旁聽人士亦稱:「堅強啲啦後生仔!」,一度被法庭職員要求「唔好嘈」。下午約5時10分,即裁判官首宣判後近1小時15分鐘後,女親友搭着男學生的手陪他步入羈留室。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0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南昌街及基隆街交界,南昌街休憩處外,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一支國旗;以及於同日,分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及界限街交界、深水埗聚魚道及通洲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一支和三支區旗。

案件編號:WKCC3705/2022

相關報導:
涉去年10.1 侮辱國旗及區旗 19歲自閉症青年否認控罪 3月開審

版權: 禁止衍生

查看原始文章

葛珮帆再被盜用資料登記器官捐贈 重申多年前已登記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楊潤雄:研引入大灣區救生員及外判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街頭唱願榮光歌手被指組織聚集 官指警證供含糊、不肯定 裁罪脫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查看更多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4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