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註冊專門承建商及其一名適任技術人員早前違反《建築物條例》,釀成致命事故,二人於8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並於9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36個月,以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承建商未按批准圖則安裝保護屏障
有關個案發生於2022年7月7日羅便臣道一個拆卸工程地盤,一名工人被發現從天台穿過樓板通道口墜下至地上,其後不治。屋宇署調查發現,該承建商沒有按批准圖則於每層樓板通道口安裝膠製槽管作為移走泥石的通道及安裝保護屏障,並豎設危險警告標誌以防止工人進入,違反有關條例。該名適任技術人員則因直接參與拆卸工程,准許上述罪行發生,亦被當作干犯該罪行。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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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Ta Ka
大老闆就繼續飲紅酒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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