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劉馬車再因官非判囚 認非禮罪加監4周
自稱「劉馬車」的香港網絡紅人劉駿軒,繼本周一(14日)承認襲擊網媒記者判囚6周後,今(17日)再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控罪指他在今年4月的3日內,先後3度非禮年僅13至15歲的中學女生。裁判官就非禮案判他入獄5周,當中4周與襲擊案刑期分期執行,即被告現加監4周。
27歲被告劉駿軒,被控於今年4月26日,在天水圍天福路港鐵站的扶手電梯非禮女子X;同日,被告再於天水圍站月台,往元朗方向非禮另一名女子Y。事隔兩日,即同月28日,被告於天水圍天恩路12號一間酒店的地下咖啡店,非禮第3名女子Z。
案件編號:TMCC99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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