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集團高層被勒索案 已婚女被告供稱被事主奪初夜
餐飲集團高層與公司分店女員工發展婚外情,在疏遠對方後稱被對方威脅公開2人照片,勒索50萬港元之案件,今(1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黃莎莎今選擇作供出庭自辯,稱於2020年底入職事主名下一公司,及後在2021年1月中與事主成立情侶,約一個月後,兩人到黃金海岸酒店午餐和慶祝她生日,惟事主其後帶她到酒店房間及性交。被告稱她當時不情願,事後感到憤怒和徬徨,哭稱「因為我真係未試過㗎!」,又解釋沒有報警,因為「如果我報警,佢會好憎我,我會無左個男朋友。」
被告黃莎莎(32歲)被控於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以恫嚇方式,意圖使其獲益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不當地要求X交出50萬港元。被告作供表示她於廣東出生,9歲時來港。她於前年8月在父母要求下,與當時交往6年的男友結婚,惟2人關係不佳,指對方是「工作狂」,性格內向和不關心她。被告續指,她原任職航空業,但前年10月因受到疫情影響,經常要放無薪假,她便辭工於前年底到事主X名下一間新公司應徵,其後獲聘用。她與X在前年12月30首次相見,X主動找她聊天及講解產品,亦會接她放工和到黃金海岸酒店內的餐廳吃飯,2人於去年1月正式成為情侶。被告憶述X駕車送她回家時,在車內向她表白,稱「做佢一世情人,做佢背後女人」,被告又指當時X稱與老婆沒有任何關係,更許下很多承諾,因此被告最終答應X。被告指「因為我都愛佢,我答我願意」。被告又提到擇偶條件,稱要成熟穩重、能夠保護她,形容X風趣幽默,很呵護和關心她,又指其丈夫「鵪鶉」。
被告續指,去年2月20日,她和X到黃金海岸酒店午餐和慶祝她生日,期間2人有喝酒,她感到少少暈眩和頭痛,X其後帶她到酒店房間,將她推倒在床上。被告稱「我唔想咁快有性行為,但佢太大力㩒住我,我反抗唔到」,她事後感到憤怒和徬徨,哭稱「因為我真係未試過㗎!」,又解釋沒有報警,因為「如果我報警,佢會好憎我,我會無左個男朋友。」被告又指她事前從沒和丈夫性交,因為丈夫一直沒有提出,但在去年3月,她亦與丈夫性交,「因為我驚同X有BB,唔知點同丈夫同屋企人交代。」辯方又向被告展示一系列她和X的照片,被告稱是想留下開心回憶,無意用來勒索,亦不曾向其他人展示。
案件編號:DCCC 114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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