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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稱試行錄像蒐證新策略 天水圍兩日行動拘5人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02月24日06:08 • 發布於 02月24日06:08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食環署致力打擊無牌小販,除農曆新年期間嚴陣以待外,昨日更稱採取新執法策略,以錄像蒐證主導,即便小販離開現場亦會被捕。署方稱於2月21日及22日一連兩晚在天水圍天耀邨一帶採取代號「夜鷹」的先導執法行動,行動中拘捕5人,行動中檢取6架熟食手推車連工具,172公斤食物被即時銷毀。食環署稱試行效果理想,將考慮在元朗區以外其他地區應用。

食環署昨日(2月23日)表示,署方試行以錄像蒐證為主導的新執法策略,指即使小販離開販賣現場,執法人員仍可根據錄像證據作出拘捕行動,稱可避免在現場發生衝突或混亂場面,減低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風險,並提升執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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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圖片

天水圍天耀邨一帶一直被食環署視為黑點,署方稱由2023年至今,該處錄得39宗無牌販賣投訴。署方在2月21日及22日一連兩晚在該0採取代號「夜鷹」的先導執法行動,行動中拘捕5人,包括4男1女,年齡介乎42至58歲,以及檢取6架熟食手推車連工具。食環署稱會就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等展開檢控程序。

行動中有172公斤食物被即時銷毀,食環署稱手推車「極為不潔」,以及食物「來源不明且在不合規格及惡劣的衞生環境下配製」,認為對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構成威脅。

目前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街頭無牌販賣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再犯最高可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根據《小販規例》,無牌販賣熟食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最高可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小販被《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定罪阻街,可處罰款25,000元或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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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9

  • DD
    又話夜繽紛?!
    02月24日08:44
  • Mamalade
    岩喇,斬人果d慢慢捉唔遲,呢d唔害人,又對民生經濟有幫助既,就梗係要嚴打啦,咁先對香港納稅人有交代丫嘛
    02月24日08:59
  • 洛子楓
    只準官方繽紛, 不準糊口求生。
    02月24日09:05
  • 黑狼
    真係世界難撈,就係租金太貴先做小販,政府應該體諒下基層市民,仲話搞夜賓繽紛...我呸
    02月24日09:02
  • LKF
    咁係因為小販們悲觀
    02月24日09:00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