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發製藥董事總經理攜斧頭稱防暴徒襲擊 判囚4月上訴遭拒
「龍發製藥」董事總經理韓碩,因為曾經在清路障期間遭到黑衣人指罵,一天早上他一手拿着一罐啤酒,一手拿着一個長77厘米的斧頭在街上流躂,被截查時他聲稱拿斧頭來自衞。他早前於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監4個月,他不服提出上訴,今日(23日)遭高院法官頒判詞駁回。
判詞指,44歲上訴人韓碩為龍發製藥的董事總經理,事發當日早上他邊行邊拿斧頭敲擊欄杆,警方接報到場將他截停拘捕。警誡下他表示:「我係落來買煙嘅…之前幫忙清過路障,依家因為驚畀啲暴徒打我,所以我先帶把斧頭用嚟自衛嘅」。
其代表律師在上訴陳詞時曾表示,上訴人當日並無意圖犯案,只是他之前見到有人設路障,他上前嘗試清理時遭黑衣人指罵,故此事發時才會斧頭自衞。律師強調那次是偶然事件,上訴人最終沒有使用過那支斧頭,過程中亦沒有人受傷,而上訴人亦現已感後悔,故此判即時監禁實屬太重。
惟高院法官黃崇厚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時並無犯錯,他親自檢視過該把斧頭後,亦認為屬可致命武器,有機會造成嚴重受傷,判處監禁可起阻嚇作用。他並認同原審已考慮了上訴人的情況給予適當減刑,緩刑或社會服務令等其他刑罰亦不合適,故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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