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公款2,350萬投資加密貨幣 黃靜茵初審認罪
去年宣布離婚的韓星黃靜茵,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處罰等相關法律,被不拘留起訴,案件於今日(15日)在濟州地方法院進行初審。她承認挪用公款,並將其投資加密貨幣。
據悉黃靜茵被指控截至2022年12月,挪用她自己持有100%股份的家族企業公司的資金,涉款約43.4億韓圜(約2,350萬港元),當中包括2022年以公司名義借入的7億韓圜(約390萬港元)資金,並將其中40億韓圜(約2,240萬港元)用來投資加密貨幣。
黃靜茵在初審中承認指控,代表律師指她是為了公司未來發展而投資虛擬貨幣,由於公司無法直接投資虛擬貨幣,故暫時以自己名義投資,我將透過出售旗下物業來償還公司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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