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前換領車牌收費不變 運輸署籲勿因揣測急續牌
運輸署今日(12日)公布特別換領牌照安排,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本月26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可在6月25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牌照,呼籲市民毋須急於前往續期。
運輸署宣布,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即6月25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6月25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4個月或12個月。
而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6月25日或之前期滿,而在進行換領時期滿不足3年的執照)可在6月25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有關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市民毋須因揣測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的費用,而趕急向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遞交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的續領申請,強調有關安排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並無任何關係,運輸署亦不知悉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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