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保母虐打女童各被判入獄2年8個月
一名4歲女童被兩名女保母虐打致腦出血的案件,兩名被告37歲的陳天佑及41歲的馮嘉寶,早前各承認一項虐兒罪,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8個月;另外首被告亦承認兩項藏毒及管有吸毒用具罪,判監4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所以首被告總共要服刑2年10個月。
首被告陳天佑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是因為女童不聽話,心急希望教好女童,但用錯方法,並非存心虐待及傷害女童,強調被告品行不壞,但因為兒時無人管教而只懂體罰。案情指,女童的母親前年11月底,將女童交托給兩名被告照顧,女童的母親在12月初接獲其中一名被告通知,指女童受傷失去知覺,女童送院後,被發現全身多處受傷,需要插喉,並因為腦膜下有血腫要做開顱手術,兩名被告被捕後承認拳打及掌摑女童,點著火機放在女童腳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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