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28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涼果樣本被驗出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而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蜜糖山楂
品牌:么鳳士多
淨重:112克
分銷商:么鳳士多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2023年3月30日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一間網上商店檢取上述涼果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為百萬分之二百零五,超出法例上限的百萬分之一百。而該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名稱。
發言人稱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有關分銷商已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 2556 5222,查詢有關產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籤,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規例亦訂明,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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