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兒童寫真攝影師擅自在網上出售顧客的女童照片及拍攝花絮,更在聊天群組「白絲」、「腳」、「裸足」等字眼,疑吸引孌童者購買,被家長發現後報警求助。當地公安指,涉案27歲男子疑未經當事人同意,販賣拍攝的照片牟利,正調查事件。
據內媒報道,一個名為「清稚影記」的寫真館賬號在某社交平台上擁有超過2300名粉絲和2.2萬人的點讚與收藏,其微信公眾號還發布了不少女童的攝影照片。寫真館的攝影師常在內地社交平台接單,為家長幫其小孩拍照。
有家長近日發現,自己女兒的照片被擅自放上網出售。有網民表示,「清稚影記」會在其當群主的粉絲群中,公開討論女童的照片。有網民發放截圖顯示,該攝影師在QQ聊天群內售賣女童照片和影片,售價由幾十元至200多元人民幣不等。
其中有截圖顯示,2023年9月至11月,「清稚影記」在群組發送多張女童照片,與其他群成員的聊天內容圍繞「白絲」「腳」「裸足」等話題。
2024年2月、3月的截圖更顯示,他兜售女童的寫真照片和花絮影片,如「下週是本週拚團,xx,舞蹈服白絲+裸足;裸足、泳裝、花邊襪白絲、舞蹈服,人均200……」。
爆料網民更稱,該寫真館的攝影師「每周都背著家長賣圖」。事件曝光後,有家長憤而報警求助,警方亦介入調查,該寫真館在多個社交平台的賬號內容已無法查看。有家長指,收到該攝影師在微信上道歉。
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5月27日發放通報,指27歲男子陳某某,利用其開設的攝影服務公司為兒童攝影之便,在未經當事人允許的情況下,將拍攝的照片販賣牟利。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內地媒體指,女童家長提出起訴,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媒體又引述內地律師稱,該攝影師主觀上已破壞女童名譽,客觀上亦已侵害女童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行為已涉嫌侮辱罪。 即便不構成侮辱罪,他私下大量售賣拍攝的女童照片的行為,涉嫌侵犯女童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
此外,該攝影師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據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可被判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併處500元以下罰款。
留言 21
Jeff
咩上海?叫中國上海
05月28日10:47
waH
外國坐10年,強國罰500$
05月28日09:14
Ta Ka
一定係美國搞鬼 哈
05月28日10:13
有限公司
捉到下去罰500,人權真廉價
05月28日10:29
NineNine
假新聞,5毛仲唔出來強烈譴責?
05月28日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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