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孕婦被迫延命11週待胎兒成熟! 美國喬州墮胎法惹議
美國喬治亞州一名30歲孕婦史密斯(Adriana Smith)今年2月因多重腦血栓而陷入昏迷,最終被宣告腦死。儘管已被判定「法律上死亡」,當地醫院仍依據州內嚴格的墮胎法規,選擇延續她的生命跡象,只為讓腹中僅9週大的胎兒撐到具備存活能力再行剖腹生產。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對母體自主、胎兒生命權及法律邊界的廣泛討論。
綜合《美聯社》與美媒《時人》(People)報導,史密斯當時因劇烈頭痛就醫,僅獲處方止痛藥後返家,不料隔天便陷入昏迷。送醫後醫師診斷她罹患多處腦部血栓,最終腦部完全無反應,被判定腦死。據喬治亞州2019年通過的《心跳法案》,一旦胎兒心跳被偵測到(約6週),即不得進行人工流產。雖然該法允許在母親生命危險時中止妊娠,但並未就「腦死」狀態是否屬於例外情況提供明確指引。而該醫院基於法律考量,決定延命史密斯,直到胎兒可望存活。
史密斯的母親紐柯克(April Newkirk)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並表示這段期間「極為折磨人」。她批評院方未尊重女兒的生前意願,也未清楚告知胎兒可能面臨的健康風險。目前胎兒已達21週,醫師預估需再維持11週,即可能具備子宮外存活的條件。
部分醫療、法律專家指出,《心跳法案》雖強調胎兒的法律地位,但對於腦死孕婦的處置方式缺乏明文規範,導致醫療現場陷入兩難。批評者認為,將胎兒視為完全獨立的法律主體,可能侵害母體的基本權利與人性尊嚴,尤其在母親已無生命徵象的情況下;支持者則認為,胎兒生命應受到最大程度保護,並支持院方依據現行法律行事。
Hospital tells family brain-dead Georgia woman must carry fetus to birth because of abortion ban https://t.co/PghwzuOhZX— WSVN 7 News (@wsvn) May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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