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計劃(Voluntary Health Insurance Scheme,VHIS)近年被視為「扣稅」工具之一,自願醫保計劃的保費支出可作「薪俸税扣除額」,以降低納稅人的應課稅入息,變相達到「扣稅」效果。不過,自願醫保計劃與普通的醫療保險的保障和保費不同,投保前應了解自己需要,以及保障範圍。
自願醫保計劃VS醫療保險
首先,自願醫保與醫療保險在保障範圍有著明顯差別,前者設有標準的保障範圍,後者是非政府認可的醫保,保障範圍及保障額均由保險公司決定。
例如,傳統醫保多數會將「已有病症」列為不保事項,無論投保人在投保前有否確診,「已有病症」都一律不受保障。自願醫保規定一定要保障「投保前未知但已有病症」,並設有「等候期」,「未知的已有病症」保障在第二年和第三年便分別提供25%和50%的賠償,而在第四個保單年度起,便能獲得全面賠償。
其次,自願醫保在保障範圍及保費的透明度高,投保人易於比較不同產品。自願醫保的標準條款設有最低要求,並詳列於自願醫保計劃網站,投保人可於保險公司網頁或醫務衞生局的相關網站查閱保費及條款;所有參與自願醫保計劃的保險公司,其保費必須符合食衛局要求和認可相反,傳統醫保多數要經由經理獲取保費及條款等重要資訊,而且難以比較不同公司的產品。
但說到自願醫保與醫療保險最大的差異,莫過於前者可以「扣稅」。
自願醫保計劃扣稅攻略
根據《稅務條例》,納稅人為自己或指明親屬購買自願醫保認可產品的已繳交保費,可以申請稅務扣除,每課稅年度每名受保人保費支出扣除上限為 8000元;若全年保費超出8000元,亦只可作8000元使用來扣稅。
自願醫保的扣稅計算方法為「自願醫保保費 x 稅率 = 扣稅金額」。換言之,投保人要考慮自己的收入、稅率來計算扣稅金額,想扣多一點稅,不一定要貴一些的自願醫保。此外,若以降低最終支出為目標,投保人亦要考量交稅的支出及支付自願醫保保費的支出,即計算方法為「實際保費 - 扣稅金額」。
最終支出=實際保費 - 自願醫保保費 x 稅率 (扣稅金額)
由於可獲稅務扣除的款額為8000元,加上稅率最高為17%,所以納稅人購買自願醫保計劃最多可節省1360元。
資料來源:醫衛局、各大保險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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