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鄒彤文
圖片 : 達志影像
那天傍晚阿祖在挑菜,挑菜會有剩的菜根,需要人手幫忙善後。
當時我大概是小學二、三年級,跟姊姊還有兩個弟弟在客廳看卡通。四個小孩窩在一起看小叮噹(當時還不叫多拉A),早就沒神了。
我們肯定都聽見了阿祖在喊小孩,要我們去拿鍋碗瓢盆幫忙,把可以吃的菜葉裝起來,打掃殘枝。但誰都不願意抬起屁股去撿無聊的菜渣,深怕錯過了電視中的劇情,明天到了學校會跟不上流行。
阿祖的身材圓潤,愛穿旗袍,是個看重打扮、好享受的人。每天哪怕只是出門跟左鄰右社寒暄,也會上一點淡妝,手上拎個細緻的口金包。她的脾氣硬,價值觀很傳統,如果你常看台灣或韓國的婆媽劇,應該對她這種角色不太陌生。
在廚房喊了半天沒人回應,阿祖火大了,抓起一根棍子走進客廳,一臉惡相。四個屁孩一見苗頭不對,全部從座位上彈了起來,四處逃竄。驚慌之中,我鑽到了一張桌子底下,縮成了一團,然而阿祖硬生生地把我從桌子底下拖了出來,像是在拔一根蘿蔔,接著就是一頓棍子。
要說我傻吧,沒跑遠一點,躲在桌子底下被揪出來活該,這我沒話說。
只是時間久了、次數多了,我再怎麼傻也發現了一件怪事:四個小孩裡面,不論是誰先開始搗蛋,最後都是我遭殃。彷彿我就是電視裡品行不良的技安(現在的胖虎),只要打倒我故事章節就會圓滿結束。
那時我還太小,不懂得應該要追根究底地思考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反而是很「貼心」地為阿祖找了個台階下—我一定是做錯了什麼。不然阿祖不會在所有小孩都造反的時候,只打我一個。
後來透過大弟,我才找到了答案。
在那段日子裡,我跟大弟尚未交惡,還有辦法坐同一張沙發看電視,或是該說搶電視,搶到最後大打出手的那種。然而,比起現在我跟他的情況,這已經算得上是一派和樂了。
女生發育得早,大弟自然打不贏我,但他人小歸小,卻已經懂得輸人不輸陣的道理。某一次戰敗後,他忿忿地用嘴砲噴了我一句:「妳這個殺人兇手!」我一愣,問他為什麼要這樣講,他只回答是阿祖說的,阿祖說妳殺死阿公。
聽見他的指控,我沒辦法反駁,因為我想不通自己怎麼殺了阿公,在什麼時候犯下了如此重罪。我能想通的只有一件事:原來在阿祖眼中我是殺死阿公的兇手,是我斷絕了家裡的經濟來源,難怪她每次都只打我。
沒有血緣關係的長輩
在我記憶中,阿公常常叼著一根菸,皮膚很黑,身形瘦長,雖然滿臉皺紋但沒長白頭髮。
身為家裡的長子,他日復一日清晨兩三點就起床,去漁市場批貨賣魚,賣完下午就到工地做板模。他這麼拼,一方面是他肩負照顧阿祖的重任,另一方面,是因為他想要彌補自己過去的貧窮。
阿公小時候家境不好,沒機會讀書,所以他這一生的牽掛就是要讓自己的四個孫子好好讀書。
他常說:「他們想要讀多高就讀多高。」他也確實用盡了生命去實踐這件事。
因為阿公的努力,我小時候的住家從原本一個很傳統的小磚瓦房,到後來變成一大片地,上面蓋了一棟房子,客廳大到可以讓四個小孩在裡面飆腳踏車。包括我讀幼稚園的時候還能學兩年芭蕾舞,也是托他的福。
除此之外我與阿公相處的回憶其實不多,只記得有一次他抱我坐上他的野狼機車,載著我外出。我們到底去了哪裡,我想不起來了,但我感覺得到他很疼我。
然而,這麼努力工作,盡全力改善家人生活的阿公,他照顧的小孩還有孫子,其實跟他並沒有血緣關係。
這是怎麼回事?
我只能說這是老天爺的創意,祂開了一個很八點檔的玩笑。說到這邊我不得不先介紹另一位角色,一位在我生命中戲份重大的人物—阿嬤。
有不孕症的童養媳
阿嬤就跟阿公一樣,是個身形瘦弱,臉上寫著「勞碌命」三字的人。她一大清早就起床批菜、賣菜,下午撿破爛,全年無休。天氣不好的時候,她只管戴個斗笠就出門工作。不管時間多晚,只要聽到有紙箱可以回收她一定不會放過。
她能有如此充沛的工作能量,八成也是貧窮的副作用。跟阿公一樣,阿嬤小時候的家境也不好,很早就被家人賣出去當童養媳。
作一個寄人籬下的「童工」,阿嬤自然也沒有機會讀書,只能揹著養母生的弟弟妹妹去偷看別人上課。然而她雖然沒受過正式教育,頭腦卻很好,算數精明,賣菜賣魚算起帳來一點也不含糊。
她還說自己小時候會存零用錢跟朋友玩十三支,用贏來的錢買冰—這是天生自帶理財觀念吧。我常常為阿嬤感到可惜,總覺得她如果曾有機會讀書的話,這一生就不會這麼辛苦了。
過著以「做媳婦」為終極目標的人生,阿嬤天天做著包山包海的家事,直到她嫁進了阿祖家,嫁給了阿公,本來應該算是功德圓滿了。但諷刺的是,儘管她付出了這麼多努力,算術如此精確,也沒辦法算出命運的錯誤。
她的不孕症。
無法生育的阿嬤失去了家族裡所有人對她的尊重。在那個年代(相信就算是現在也依然有人正在承受同樣的壓力),女人不孕是莫大的罪過,甚至比窮死還可怕,更不要說她還是大房的太太。
為了不背負讓大房絕後的罪名,阿嬤去領養了一子一女,也就是我爸跟我姑姑,以便延續香火,緩解老天爺給她開的玩笑。
致命的新生兒
阿公過世的時候才五十幾歲。說起來一點都不誇張,他直到去世之前都還在工作。
當天他先是覺得身體有些不舒服,但還是硬把份內工作做完了才願意到醫院檢查。這一去他直接在病房裡住了下來,再也沒有回到家裡。我對他最後的印象,就是他躺在病床上,雙眼因疾病失明。阿嬤跟我說阿公走的時候嘴裡一直喊著我的名字。
話說回來,那我到底是什麼時候下手害死阿公的?依阿祖的神邏輯來看,是在我剛出生的時候。
那時,我出生才剛滿三天,就差點因為黃疸指數過高而丟掉小命,據阿嬤所說我整個身體都變成黃色的,急須換血。
最後是靠阿公捐的血讓我活了下來。然而,基於某種「傳統觀念」,阿祖硬是覺得我「偷」了阿公的血。在她眼中,阿公的身體就是從輸血給我之後才越來越差。她堅信,輸血給一個黃疸指數過高的嬰兒比長年工作過勞還要有殺傷力。
我是一直到了長大之後,才從親戚口中聽到事實:阿公死於腦癌。
在那之前,整個童年,我一直以為自己就是殺死阿公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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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絕不認命!:痛苦的傷口會長出幸運的花》,大塊文化出版, 鄒彤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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