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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楊婉儀與夫再敗訴 兩案共賠近七百萬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3月29日19:41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9日19:00
■楊婉儀與丈夫王帥勳(右)近年投資幼稚園教育,卻因此捲入多宗錢債官司。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小姐冠軍楊婉儀與丈夫王帥勳近年投資幼稚園教育,卻因此捲入多宗錢債官司。其中楊婉儀與丈夫創辦的公司,被指拖欠已故合夥人逾一百八十七萬元債務,遭合夥人遺孀以遺產管理人身分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法官昨頒布裁決,裁定公司敗訴,須賠償本金利息和承擔訟費。該公司去年在另案被法庭下令向生意拍檔賠償五百萬元,連同本案在內,公司在兩案共須賠償至少六百八十七萬元。

本案原告人彭蓮是合夥人高振威的遺孀,她以遺產管理人身分入稟向Golden Gate International Kindergarten and Nursery Limited追債。根據判詞,楊、王兩人創辦的Golden Gate於二○一四年在紅磡漆咸道開設幼稚園,高振威在當年二月至八月期間借出共八筆無擔保免息貸款,總額逾三百四十一萬元,讓Golden Gate翻新校舍和發薪予員工,惟Golden Gate只償還了部分貸款。

缺席聆訊的Golden Gate在狀書辯稱,楊、王兩人與高振威於二○一四年達成暫緩還款的口頭協議。為促進與潛在投資者商議,公司一方不會在有利潤和得到公司股東同意前還款。

法官認為不管口頭協議真偽,該協議本身有違邏輯,雙方無可能執行。法官解釋,各方本來同意Golden Gate須按高振威要求還款,只因潛在投資者介入,雙方才同意暫緩還款。惟投資談判顯然失敗收場,以致王帥勳一度申請將Golden Gate清盤,只是申請被拒。既然雙方同意暫緩還款的目的經已達成,高振威無理由繼續堅守該口頭協議。何況Golden Gate由始至終只有王帥勳一名董事,若說借貸雙方的意願是由王一人決定是否還款,根本不合邏輯。

Golden Gate去年先後被財務公司和合夥人入稟法院追債。其中一宗牽涉逾三百七十六萬元債務的官司,更揭露楊婉儀為幫公司借貸二百萬元,曾抵押其一九九五年港姐冠軍后冠和美國三藩市的物業,作為還款保證。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八五——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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