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醉酒女客事敗拉落車 的士司機認罪囚逾1年
五旬的士司機接載醉酒外籍女乘客,色心頓起爬到後座摸其胸部及用手指插下體,再將她拉落車,並且不顧她爬上車頂,仍然開車離去。司機被控非禮、普通襲擊、及不小心駕駛3項控罪,案件原定今天(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不過被告今天決定承認全部控罪,結果被裁判官溫紹明判入獄12個月2星期,另罰款3000港元。
51歲被告關仲偉,任職的士司機,他被控於2021年11月7日,在香港香港島半山堅道107號至109號翠苑外猥褻侵犯女子X;在同日同地襲擊女子X;以及在同日同地不小心駕駛。案情指,X當晚喝酒後乘坐被告的士,被告從司機位爬去後座,將X的內褲扯下,並將手指放入X的下體數秒。X反抗並叫「No」,被告便將X強行拉落車,再將她的手袋丢在路上,然後駕車離開。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粗暴地扯X落車,X爬上的士車蓋,叫聲足以令被告聽見,但被告仍然選擇開車,令X從車蓋跌落地。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無法抗拒誘惑,摸了X的胸部數下,見她沒有拒絕就轉而摸她的下體,X反抗便拉她落車。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有11次案底的被告犯案,只因見到X「着得比較少,客觀上令佢色心起」,才會乘人之危,並非有預謀犯案,X現時也沒有創傷。律師請求法庭考慮這只是單一事件,及被告已還押近5個月,對被告予以輕判。裁判官指,的士司機侵犯乘客是嚴重事件,因2人之間有信任關係,被告更利用對方醉酒去犯案,是加刑因素。被告的猥褻行為嚴重,牽涉用手指觸碰私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裁判官最終就非禮罪及普通襲擊罪判監12個月2星期,不小心駕駛罪則判罰3000港元。
案件編號:ESCC 24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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