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兒童理財】理財觀念從小學起!最細3歲開始...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3年12月24日13:05 • 發布於 2023年12月24日12:32 • on.cc 東網

養兒防老是中國人傳統觀念,但今時今日可能已經過時。在「老豆養仔,仔養仔」的年代,子女不用「啃老」,毋須父母津貼,也可以靠自己成家立室過活,已經飲得杯落。然而,能夠教出這樣的子女並非必然,父母在子女年幼時已經要灌輸正確的理財觀念,而且自小就要落實執行,長大後才可輕鬆擺脫貧困,繼而踏上富足之路,回饋雙親。

那麼,小孩子應該幾多歲就要學理財呢?經常有父母有這樣的問題,他們都認同學習理財的重要,但覺得太早跟孩子「講錢」,會否令他們變得市儈,利字當頭,而失去應有的童真。況且,小小年紀學理財,是否真的明白箇中真締?當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及早向孩子灌輸理財概念,是希望他們自小便有相關的認知,打好基礎。至於最終教出甚麼成果,就視乎家長的功力,以及他們向孩子傳授「正統心法」,還是「旁門左道」了。

根據香港投資者委員會委託香港教育大學於2019年更新的《香港理財能力架構》,小孩子在3至5歲已可開始進行簡單理財教育,包括培養儲蓄習慣、學習經別人同意才拿取別人的物品,以及好好看顧自己的物品等。換言之,小孩子3歲開始已可學習理財。而這個年紀的孩子,已開始對數字、多少、擁有權、分享交換等概念有一定認識,循循善誘下,已經可以有基本的理財觀念。

另外,英國劍橋大學的一份研究指出,大部分的理財觀念與習慣,會在年僅7歲時就定型。如果沒有在年輕時就打好基礎,未來要糾正就會變得更加困難。正所謂「3歲定80」,一旦開壞了頭,要等到長大後才撥亂反正,肯定事倍功半。

事實上,家長們一直有意無意教導孩子理財概念,只是沒有將其系統化。舉個簡單例子,家長總會自小就教導孩子不可以搶其他小朋友的東西,就是讓孩子明白「擁有權」的概念,「不是所有東西、玩具、食物都是你的」,你想擁有想要的東西,就要利用一些方法,例如儲錢買、用自己現有的資源與其他人交換。

有了「擁有權」的概念後,進一步就可以讓孩子分清楚「想要」及「需要」。很多時孩子有個「人有我有」的觀念,見到其他孩子有一樣東西,他又會想擁有,但沒有考慮自己是否需要。孩子有這個想法,很大程度與他們對「成本」的概念模糊。如果他們未懂得所有東西都要用錢(成本)買回來的,他們就會以為得到所有東西都是理所當然,自然希望「全包」、「要咗先算」,連不需要的都想擁有,若盲目去滿足他們,一來會造成大量浪費,孩子亦不可能建立正確的理財觀念。

另外,當孩子有心愛的糖果及零食時,家長會提醒他們:「不要一次過吃光,儲起一些,將來還有得吃」,就是教孩子「積穀防饑」了。若孩子擁有以上的家教,已經是踏進理財的門檻了。

給孩子零用錢的適當年齡取決於孩子的個人成熟度和理解力。通常,兒童在6至8歲左右開始有基本的金錢概念,可以開始學習管理零用錢。

【6至8歲】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可以開始學習基本的金錢概念,例如認識硬幣和紙幣,了解它們的價值和用途。家長可以給予一些小額零用錢,讓他們開始瞭解金錢的價值和用途。

【9至12歲】

孩子在這個年齡段可以開始學習更複雜的金錢概念,例如比較價格、計算找零和了解存款和提款等。家長可以增加零用錢的數額,讓孩子有更多自主選擇和負責任的機會。

【13歲及以上】

青少年進入這個年齡段後,可以開始學習更高級的金融概念,例如預算規劃、儲蓄和投資等。此時,父母可以給予更多的零用錢,並鼓勵他們自己管理個人財務,例如支付個人開銷和購買自己的日常用品。

無論孩子的年齡如何,重要的是教導他們理財的基本原則和良好的金錢管理習慣。這包括儲蓄、預算規劃、比較價格、購買的考慮因素等。同時,父母應該提供指導和支持,與孩子討論金錢問題,回答他們的問題,並給予他們必要的自主權和責任。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查看原始文章

Apple史上最貴iPhone?首款摺疊手機料今秋登場 美版或索價近兩萬

on.cc 東網

兆康苑收樓兩日速獲外籍空姐1.23萬即睇即租 業主享近4.2厘回報

on.cc 東網

馬鞍山私人屋苑單位僅售「2字頭」 平絕全區

on.cc 東網
查看更多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