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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正義迴廊》:迴廊傳來的噪音

FilmBurns

發布於 2022年11月07日03:45 • 葉七城

執筆之際,《正義迴廊》(以下簡稱《正》)開畫一星期,票房超越 500 萬,穩步上升,坊間好評不絕,以一部有血腥暴力場面的三級片來說,反應理想。我衷心希望這部電影成功,面對創作空間收窄,香港電影更需要多元化,在夾縫之間尋找出路。

這是導演何爵天首部長片,立意很清晰,是要拍一部充滿話題性的作品。網絡上找到很多稱讚這部片的評論,我也很清楚大眾喜歡這部片的理由,事實上它也有很多太容易被喜歡的原因,例如導演用了破格的手法拍攝審訊過程、它令人反思「正義」是什麼、演員表現突出等等。

我非常同意《正》的演員很出色,起用了很多眼熟但在電影圈知名度未必很高的演員,最重要的兩位主角楊偉倫和麥沛東來自劇場。演員們的「整體合作演出」是近年最佳的。

主題改編自 2013 年轟動的大角咀弒親兇殺案,首被告將父母殺死並肢解,同案有另一名智商較低的被告被起訴,結果首被告罪名成立,次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案件最具戲劇性的地方,是網上可以找到幾段兩位被告的片段,感覺距離感較近。

我看了《正》片 3 次,包括香港國際電影節的首映和之後的優先場。作為一個偏愛看關於法律和公義題材電影的我,坦白說,我不太喜歡這部電影。

《正》用了很多劇場的表達手法,例如突破台區,讓演員在不同時空的場景穿出;此外又用了很多超現實的電影手法,利用剪接及聲效,製造特別的敘事效果。對於這些炫目的技巧,我也不以為然。我欣賞導演向難度挑戰的野心,亦尊重他選擇如何去拍這題材,我最不理解和感到詫異的是,在這公映的 137 分鐘長度中,如何能容納那麼多的東西?

試試總括一下《正》在兩個半小時多的篇幅,需要「處理」什麼:
(1)重現案發經過:呈現其複雜性
(2)首被告張顯宗(楊偉倫 飾)的性格形成 / 家庭背景 / 經歷 / 殺人動機 / 希特拉的比喻
(3)次被告唐文奇(麥沛東 飾)的性格形成 / 家庭背景 / 經歷 / 精神狀態
(4)兩位被告代表律師:吳冠峰(林海峰 飾)與游嘉莉(蘇玉華 飾)的辯護策略 / 被傳召出庭的證人和專家證人作供的內容
(5)警方的調查過程 / 取證和錄取口供的方法
(6)陪審團的組成 / 兩代的矛盾
(7)對法律制度的爭辯和反思
(8)陪審團的裁決理據
(9)案件對 3 位不同領域的年輕人(律師、警察及記者)的影響

《正》內容繁多,導演又想探討更宏大的題旨,篇幅不足夠,只好開了個題目,拋出想法,卻沒法深入。因為導演太貪心(無論是內容及技巧),令到電影好像說了很多東西,但又像什麼都沒有說清楚,當然有評論會稱讚那是刻意的「留白」,不下結論,讓觀眾自行判斷。

《正》的資料性很強,試圖將整個審訊過程扼要交代,兇手的犯案過程也描述得很詳盡,編劇們花了不少心思,細閱在法庭公開的資料,再以不同的戲劇手法呈現,讓觀眾掌握案情。

電影對「陪審團」著墨不少,但須知這是法庭的機密資料,沒有向外公開,所以除了投票結果,其他都是編劇想像的,但導演巧妙地將這部份混和了一些資料性的東西,產生了「陪審團就是這樣決定」的錯覺。

《正》的故事結構是從警員張釗(邵仲衡 飾)在唐文奇家中調查開始,然後倒敘及插敘張顯宗的尋親呼籲、張與唐的認識經過、張參加三級片演員招募、張和打機的網友透露殺了人、張找表姐邵佩琼(莊韻澄 飾)傾訴、張被警員上門拘捕、張被拘留時有媒體記者 Kate(柯驛誼 飾)提出採訪要求、兩名被告與律師見面過程,以上是案件開庭前的情節。

到了正式開審,法庭選出了 4 男 5 女陪審團成員,檢控官朱愛倫(周文健 飾)及助手陳玉瑜(蔡紫晴 飾)闡述案情開始,是《正》的主要脈絡,導演創作了一些戲劇情節,穿插於這個論述脈絡之中,而先前提及的「劇場」和「實驗」手法陸續出現,包括最超現實的「希特拉片段」(劇中角色變成說德文的納粹黨員)。故事的時空及敘事的角度不停切換,舉例如短短一幕張顯宗腿部受傷乘的士往醫院求醫,便出現了三次切換:張獨自一人在車上、有警員張釗在旁及張顯宗突然打破第四面牆,直接和鏡頭(觀眾)說話。

法庭審理兩位被告時,導演亦用了特別的手法,例如張顯宗表姐邵佩琼作供時,燈光變得像教堂告解時的效果,只有窄窄的一行光線,落在邵及坐在犯人欄的張顯宗眼睛。當唐文奇自辯時,內容提及被警員逼供,配上閃電及雷暴的音響效果,片末還有蜘蛛的象徵。

這種特別的手法贏得很多評論讚賞,認為突破了一般法庭電影倚靠對白的傳統拍攝手法。可能我是個老派觀眾,一向認為精彩的法庭電影是不需要特別招數取悅觀眾,只要對白夠精彩便成了。《正》也有不少律師 / 陪審團「進入」案發現場,或旁觀兩名被告行為的超現實場面,這種手法在法證劇集(如《CSI 滅罪鑑證科》)最常見,通常是主角「發現」重要線索後重組案情,但《正》的用法是表演效果居多。

我更在意導演用這些特別手法的用意,是否有更深遠的意思?張顯宗表姐作供那幕,因為她是基督徒,用上告解式特效,算是有跡可尋;法庭的暴風雨音效,是否隱喻唐文奇的內心爭戰(想扮傻脫罪)?這需要多一點聯想力。導演在映後的分享提及,用這種手法是想法庭戲「無咁悶」。

《正》的另一重要元素:以「《十二怒漢》式」的陪審團辯論,帶出公義的思辯——這是一個很宏大的議題,導演用一個最省時的方法,創造了 9 個「工具人」的陪審員角色,透過簡潔的對白,主要由自歷史科老師高思鈞(林善 飾)說出,討論案情之餘,不忘解釋法律精神。高解釋了陪審團制度的由來,和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則,例如「無罪推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及「精神錯亂辯護」。過去很多電影都有提及這些理念,也經常形容「法庭不是尋找真相的地方」,只是看「真相如何被詮釋的地方」。高思鈞想說的,因為時間所限,編劇亦只能以「冤獄比放過有罪的人更不公義」作總結。

導演想用陪審團來營造「世代矛盾」,創造出兩組不同年齡層的陪審員角色,老一輩以商人李建成(邱萬城 飾)為代表,他是搵錢至上的典型既得利益者,也有保守型退休中產女人孫艷娥(陳桂芬 飾),長輩不滿年輕人激進。

對於《正》的包羅萬有,我有點消化不良。電影公映後的市場反應,可見這種「樣樣有啲」的特色廣為受落,因為它有探視「奇案的真相」的通俗趣味,同時它又質疑法律的意義,開啟思辯的大門;電影運用大量非一般的敘事技巧,令人感受電影語言之奧妙⋯⋯《正》是一部計算精密的娛樂電影。

然而,它的精密亦只令它停留在娛樂大眾的層面。看了 3 次《正》之後,我曾經問自己,看這部「改編奇案片」的心態是什麼?想發現些什麼?追求視覺刺激只是第一個層次,這部電影能完全做到:把玩真實的揭秘式手法、演員之間迸發的戲劇火花,它有很多取悅觀眾的元素,但我覺得當創作人翻出一宗已裁決案件來改編,應該會重新檢示某些法理上沒有圓滿解答的問題。

由於《正》的創作團隊沒有自行創作一個離奇、有違倫常的兇殺案故事來叩問公義,標榜真人真事是賣點。

在這宗原型人物為周凱亮及謝臻麒的案件層面上,我最想知道的會是:

.周凱亮為何要以那樣殘酷地殺害父母?

.周凱亮有否支配謝臻麒的行為?兩人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謝臻麒有否刻意裝傻,搏取陪審團的同情?

.在裁定周凱亮有罪的 8 比 1 的票數中,那一票認為周無罪的理由是什麼?

在「奇案」故事背後,我更關注「人」。《正》很在意案件戲劇性的部份:包含了血腥、暴力、奇情、欺騙、背叛等元素。電影中,周凱亮變成張顯宗,殺父母的原因離不開法庭上披露的原因:張父母偏心、在外國留學時被欺凌、兄長奪去了他的物業,父母坐視不理等,都不能完全解釋到那種冷血的仇恨。

在《正》的戲劇處理下,放大了張顯宗崇拜希特拉一事,他真的「成為」了希特拉,沒有同理心,槍殺同黨(還有 Leni Riefenstahl 在旁拍攝紀錄);張顯宗對性的態度及往試鏡的事,在電影中被呈現為投資者「蕭生」以性感美女挑逗張,令他窘態盡現。《正》沒有嘗試剖析張顯宗的內心世界。楊偉倫在戲劇界是公認的好戲之人,這次《正》的演出很精彩,但其實也沒有太多內心戲可演,因為戲中主要呈現被告陰森冷血的一面,這無疑是簡化了真實的周凱亮。

惟獨電影接近尾聲的一場戲能夠凸顯張顯宗的複雜性,就是張定罪後,哥哥張顯祖(朱柏謙 飾)探監,透露父母遺囑中有把物業留給顯宗,他感到錯愕,然後顯祖透露律師曾建議剔除宗的遺產受益人資格,此時,鏡頭拍著兄弟兩人各佔一邊,右邊的顯宗被獄警攙扶時情緒崩潰,露出悲痛神情這一刻我突然覺得編導才真的觸及張顯宗的矛盾心態,楊偉倫亦進入了角色⋯⋯可是電影快要完場。

我相信導演偏向認為唐文奇裝傻博同情,也是一種在法庭上運用的策略,但導演又將這暗示收藏得很曖昧,不願意批判制度,可是現在觀眾還是熱切地討論唐文奇「裝傻」這問題!導演的不明確態度其實削弱了一些情節的複雜性,例如唐文珊(唐文奇姐姐,楊詩敏 飾)那場「感動」戲是策略嗎?才令「賺人熱淚」有雙重意義,這場戲反而要曖昧才有力量。判定唐文奇有沒有參與是直接挑戰制度與真相,因為《正》其中一個主題是如何「定奪公義」,如果唐文奇有殺人而沒被定罪,證明制度有漏洞,正義未能彰顯。

麥沛東在戲劇界資歷雖不及楊偉倫,但也累積很多經驗,功力是深厚的(我從他學生演出觀看至今),唐文奇這個角色相對有發揮機會,希望這個角色能助麥沛東更上一層樓。

關於認為張顯宗罪名不成立的「反對票」,《正》的設計是由何富(黃華和 飾)投下,所持的理據也很模稜兩可。在「世代矛盾」的命題下,我還以為編劇會安排「根本不相信法律制度」的高思鈞投下,可以表態之餘又不影響結果。

重提案情,改編電影,創作人要認清初心是什麼,總要考慮有否「消費」那場悲劇,對受害者的家屬,及牽涉的當事人有否帶來二次傷害?近年有些電影 / 電視劇都會以一些社會慘劇作為切入的主題,例如以台灣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為藍本的劇集《我們與惡的距離》,沒有直接套用案情,而是創作了性質相似的事件,11 集的內容剖析事件背後的成因,和它帶出背後潛藏的問題,劇中的律師為兇手辯護,並非要為被告洗脫罪名,而是希望理清罪行背後的成因,防止同類悲劇再發生——類似近年提出的「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概念。聯合國對修復式正義的定義為:「修復式正義是一種用以修復犯罪者與被害人、犯罪者與社區之間因犯罪行為所造成損害的一種方式,並藉此方式了解犯罪行為對關係人的影響,從而加以修復與反思其過犯。」

《正義迴廊》是部野心很大的電影,片中提出的各種反思,均可深入探討,現在只能匆匆走過這道迴廊。由於改編的案件發生距今不到 10 年,「距離」還近,我相信創作人是聰明的,知道電影的賣點在於貼近真實,但又知道過於貼近會有風險(法律上和道德上),所以有些觀點採用模糊方法,只作暗示,不說清楚,這直接削弱了叩問法律與公義這課題。張顯宗的「惡」,找不到實質原因,可能是不能解釋的人性脆弱,一瞬之間無情地坍塌,法律制度解讀不了人心,法庭內和迴廊盡頭,傳來的都是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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