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女記者認藏大麻 另涉政總外赤裸等罪 案押5.31再訊
一名曾任職《蘋果日報》的前女記者,涉嫌去年7月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藏有大麻及妨礙特務警員,因而被警方拘捕。她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管有危險藥物,以及妨礙共3罪。案件今早(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時,被告承認管有危險藥物,但否認另外2罪。案件排期至5月31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天。此期間被告續准以1,000港元保釋候審。
控方透露本案共5名控方證人,被告沒有警誡下的供詞。被告承認的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今日暫不作處理,將留待審訊期間一併處理。
控罪指,24歲被告鍾梓儀、報稱文員,於2021年7月10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上述公眾人士目睹的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管有危險藥物,即1個膠袋載有6.72克草狀大麻及一支捲煙載有0.16克草狀大麻,以及妨礙任何其他人,即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公安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或所委予的職責。
案件編號:ESCC 27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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