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0歲自由身藝術家涉嫌在今年1月至2月期間,在全港20個地點塗鴉一個由「自由」及「$」符號組成的圖案。他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20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余俊翔押後至12月7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另下令被告須賠償合共26,500元。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解釋因本港經濟下滑,他的儲蓄和收入減少,承受很大的經濟壓力,故以塗鴉來表達經濟自主的重要性,希望抒發感受。余官一度反問,被告有否同樣考慮被塗鴉物品事主的感受,批評「不能樣樣事以藝術之名做」,反而需要平衡及有界線。
被告陳勁輝(40歲,報稱藝術家)承認20項「刑事毀壞」罪。
涉在電箱及行人隧道等畫同一塗鴉
承認案情指,警方今年2月2日至8日在本港20個地點,包括電箱、行人隧道牆壁、大廈牆壁、車輛、學校外牆等位置發現一個由「自由」及「$」符號組成的塗鴉。其中14個被塗鴉的地點需用港幣26,500元進行維修。部分地點的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在有關地點上塗鴉。
被告於今年2月7日被警方以「刑事毀壞」罪名拘捕,警方進行搜屋,並搜出被告犯案時身穿的衣物。
被告指塗鴉為抒發感受 表達經濟自主的重要性
被告在警誡下指塗鴉是為了抒發感受,他承認在涉案地點上塗鴉,亦沒有獲有關人士的批准。他解釋因本港經濟下滑,其儲蓄和收入減少,需承受很大的經濟壓力,故透過塗鴉來表達經濟自主的重要性。他又指自己有獨特的方式塗鴉,能從其他模仿作中認出其作品。
就案中被塗鴉的車輛,被告指他不認識車主,亦沒獲得對方許可,但解釋在車上塗鴉是希望讓人看見,因車輛會「揸嚟揸去」。
官批「不能樣樣事以藝術之名做」要有界線
辯方求情指,被告從事文化藝術工作,是自由身的藝術家。被告患有抑鬱症,需定期覆診,他因經濟下滑,收入受影響而犯案,盼法庭能考慮被告認罪,被捕後與警方合作,能予以輕判。辯方亦強調,被告今後會用合適的方法抒發情緒。
裁判官余俊翔聞言後指,被告聲稱抒發情緒,但反問他有否同樣考慮被塗鴉物品事主的感受。余官指本案不止涉及公用財產,還有私人財產,批評「不能樣樣事以藝術之名做」,反之需要平衡及有界線。余官表示,涉案「呢啲塗鴉我唔評論係咪藝術」,但客觀來看,被告的行動對私人及公用財產造成損壞。
余官指本案案情嚴重,涉及本港不同地方,而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認罪,故決定押後判刑至12月7日,期間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另下令被告須賠償合共26,500元。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2月1日至2月7日期間的不同日子,在香港不同地點,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電箱、一間公司的7塊維修板、行人隧道外牆、兩架中型貨車、店舖牆身、多個報紙檔、排檔及屬於港九潮州公會中學的牆身等,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KCCC30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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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
Klaus
26,500❓
判刑仲重過撞死人嘅女律尸喎❓
撞死人罰3000❓
2023年11月17日10:51
Ken Ken
佢寫共產黨萬歲可能有獎金呀
2023年11月17日12:10
Bose Hung
「九龍皇帝」曾灶財嘅就係藝術,講到「自由」同「$」就係犯法,即係唔可以有錢、唔可以有自由啦❓
係嘅……「共產」「擋」吖嘛!明嘅!!!
2023年11月17日11:37
子欣
有患有抑鬱症可以畫花人架車
2023年11月17日10:49
*極度* _煉獄_ ```再臨```
有抑鬱症緊係唔可以,有精神病或者飲左酒就做乜都得,去打劫都得
2023年11月17日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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