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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政府調整疫苗通行證下12歲至17歲人士接種要求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2年03月06日07:48 • 發布於 2022年03月04日12:40 • 香港電台 RTHK

因應政府調整學童的新冠疫苗接種安排,政府調整「疫苗通行證」下12歲至17歲的接種要求。
在第二階段、即4月30日至6月29日期間,12至17歲人士若接種首劑新冠疫苗後未滿6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一劑後已滿6個月,須接種第二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第三階段開始、即6月30日或之後,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後未滿9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二劑後已滿9個月,須接種第三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至於其他年齡或適用人士組別,現行「疫苗通行證」下的接種要求維持不變,涵蓋的指明處所亦將維持不變。政府表示,有關安排讓市民有充足時間接種第二或第三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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