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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張劍虹:個人認為《蘋果》就暴力和示威觀點「有問題」 但作為社長需執行黎智英政策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01月30日06:24 • 發布於 01月30日06:24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9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時指,《蘋果》從沒有支持「黃店」,而「黃色經濟圈」與黎信奉自由市場相違背。辯方指出,黎智英一直以來都呼籲人和平示威,惟張不同意。辯方追問張是否認為《蘋果》有些文章就暴力和示威的觀點是不恰當,張承認:「個人覺得有問題,但我作為《蘋果日報》社長,梗係要執行黎生嘅政策。」

張劍虹:黎認為「黃色經濟圈」要存在 辯方:與黎相信自由市場違背

張昨天提到黎曾在《飲食男女》的「飯盒會」中指示員工訪問「黃店」和小店,張今確認黎曾指示廣告部推行「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辯方問到是否因為《蘋果》失去商業型廣告商,所以嘗試找其他廣告客戶來替代,張指:「呢個係一個講法啦,但呢啲廣告好難賺到錢」,而且計劃推行大半年也未有向小店收取費用。張指黎初初指示免費試行,但未有提到何時開始收錢。

辯方問張「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是否一項潛在收入來源。張不同意,因他認為計劃不能賺錢,事實上也是每月虧蝕。他又指以黎多年做生意的經驗,會知道小店分類廣告比起大型廣告,是不能賺錢。

辯方指出,事實上該計劃目的是支持「小店」而非「黃店」。張則指計劃名稱的確是「撐小店」,只不過大部份「黃店」都是「小店」。他又憶述:「黎生都講過一日有抗爭呢個情況,一日都要有黃色經濟圈存在」,但在沒有抗爭的情況下,就主張自由經濟。辯方則指黎從沒有說過上述言論,張否認。

辯方指「黃色經濟圈」與黎所相信的「自由市場理論」相違背,張同意相信自由市場是黎的核心價值,「所以黎生咪一路都講,如果冇抗爭就唔需要呢樣嘢。」

辯方再指出,「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目的只是支持小店,而《蘋果》從來沒有支持「黃店」。張表示:「呢個唔同意,呢個計劃個名唔係叫撐黃店,但黎生係咁嘅意思。」

鄺頌晴文章提「黃色經濟圈」 辯方:僅個人意見

辯方展示鄺頒晴撰寫的英文評論文章「Round-up of all opposition politicians the HK version of Kaohisung Incident」(圍捕所有反對派,港版美麗島事件),於2021年1月14日刊於英文版網站。

辯方指張上周閱畢此文章後,提起「黃色經濟圈」,惟文章的底下展示一段聲明,稱《蘋果日報》保留拒絕投稿、修改稿件或撤銷刊登的權利,反映文章觀點不一定與《蘋果》編輯一致。張則指很多節目都有類似聲明「呢個係嘉賓意見,唔代表本台立場」,以避免訴訟或被控誹謗。他重申編輯揀選評論文章時,需根據黎所定的準則,即「偏黃」、符合《蘋果日報》和支持香港的觀點,不可以對中國有正面內容。

辯方指出,鄺的文章提及「黃色經濟圈」的部份,只是她的個人意見,張同意。

張確認,當他和黎智英向負責管理英文版的楊清奇推薦作者時,便「等同係吩咐」。

辯方:若時評文章太偏激 《蘋果》會減刊登次數

辯方指,若《蘋果日報》認為某些作者的評論文章過於偏激,會削減文章刊登次數,並展示WhatsApp 對話,當中張向黎提出:「古德明我想可以減少一天」,黎回覆:「對,可減他一兩天,他有時太偏激。」辯方問張,黎是否因為古的文章過於偏激而減他的刊登次數。

張卻稱:「其實我唔清楚黎生講呢句嘢係咩意思」,又補充古德明的專欄是在副刊而非港聞版。張指,黎當時邀請顏純鈎替《蘋果》撰寫評論文章,所以要騰出版面空位給顏,故張才會提議減少古的文章,而黎亦同意減少一兩天,「佢(黎)話佢(古)太偏激,但我唔太明佢意思」,但張沒有就此追問。

辯方:黎智英主張和平示威 張不同意:後期愈趨暴力 黎倡和勇不分

辯方指出,黎智英一直以來都呼籲人和平示威,惟張不同意。

辯方遂展示2019年6月15日頭版「惡法擬暫緩但不撤,遊行前夕,林鄭緩兵,明天照上街」、2019年7月1日頭版「惡法未撤回,林鄭未下台,今日再上街」及2019年8月14日頭版「民陣籲8.18上街,良知哂冷」,上述三次集會或遊行事前均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反映黎一向呼籲市民和平示威。

法官李運騰指,該些呼籲是《蘋果日報》作出,而不是黎智英,問辯方是否打算將黎智英等同於《蘋果日報》?辯方確認,並問張是否同意《蘋果》一向呼籲和平示威。張則指:「因為(反修例事件)後來暴力愈來愈犀利,黎生立場覺得和勇要不分,嗰時《蘋果日報》亦跟住黎生嘅立場,對暴力嘅嘢係照刊登囉,都係用一個比較同情,同支持抗爭者嘅角度去評論囉。」

張劍虹承認個人認為《蘋果》暴力和示威方面觀點「有問題」 但作為社長需執行黎政策

辯方追問張是否在某些時候覺得《蘋果》有些文章和觀點是不恰當,例如就暴力和示威範疇。張承認:「個人覺得有問題,但我作為《蘋果日報》社長,梗係要執行黎生嘅政策。」

辯方展示張劍虹與楊清奇之間的對話,2019年11月14日,張向楊稱:「主筆,我想我們都要明確點重申我們的立場,潑易燃液體燒阿叔、燒法院等行為,我們認為過了份」。

至2021年4月17日,張向楊稱:「主筆,今日跟顏先生傾,黑警等字我們還是不要用較好。他請我們幫忙把關,我想這要麻煩你。謝謝」、「現在這個時勢,黑警等詞,還是不用較好。」張指當中提及的「顏先生」是顏純鈎,最初他替《蘋果》撰寫評論文章,但其後黎認為顏的文章寫得好,便邀請他撰寫《蘋果》社論,筆名為「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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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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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欣
    依家啲黃店呢? 有生意的一樣有生意 唔得一樣瓜柴
    01月30日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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