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偷拍女胸納窺淫罪
(星島日報報道)法改會早前建議訂立「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昨對此表示支持,但認為報告未涵蓋偷拍女性胸部及未經同意在網絡散布私密影像的性暴力行為,倡亦列作刑事罪行,促請法改會及政府盡快研究立例堵漏洞。
性暴力危機中心「風雨蘭」指出,去年六月至今年四月共收到二十三宗影像性暴力求助個案,求助人年齡介乎十八至三十五歲。這些個案涉及偷拍性行為過程、被對方威脅或勒索散布性愛影像、未經同意下被分享私密影像予他人等,當中僅七成受害者報警,但案件全部停留於落案起訴階段,未有調查進展。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暨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上述數字及情況顯示,本港入罪門檻太高,導致許多個案最終不了了之。協會倡議幹事簡敏棋亦指,本港必須有明確法例指出偷拍行為是犯罪和不可接受的,冀前線警員加強執法,鼓勵更多受害人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