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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藏大批武器及刑毀 38歲地產經紀准保釋守宵禁令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07日04:32 • 發布於 2019年08月07日03:25
被告蘇廣達指自己遭警方拘捕時按在地下手肘受傷。 陳楚琨攝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2日再訊。 資料圖片

民間發起8.5日「三罷」及7區集會,惟演變成多集騷亂,其中黃大仙區更連日發生警民衝突。其中38歲地產經紀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被警方截查,他涉嫌管有不同利器,另疑在警署撕毀口供紙,現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損毀兩罪,今被押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控方表示警方須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被告家中檢取的氣槍、3部在現場搜獲的電話。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2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外出候訊,但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可出現案發宿舍100米範圍內。
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須住在報住地址,每周二、三到觀塘警署報到,不可離港,亦須遵守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半的宵禁令,以及不可進入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100米範圍。
控方透露警方亦在被告家中檢取其他涉案證物,據知該些證物為頭盔、磚頭、10多把不同類型的刀等。
38歲被告蘇廣達,報稱任利嘉閣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地產經紀。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本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地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黑色咭片刀、一把銀色多用途刀、一把剪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而刑事毀壞罪則指,被告於本年8月6日在秀茂坪警署接見室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察的5張會面記錄,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被告今由律師伍展邦代表,他指被告一直未能聯絡律師,直至今早9時05分才聯絡上其律師;而伍律師亦向法庭投訴一直未有收到被告的控罪書副本及案情撮要等文件,控方則表示直到稍後時間才知悉被告會聘用私人律師。伍在庭外斥責警方一直未有通知律師被告上庭一事,直到早上突然接到電話才得知,傳媒甚至比他更早知悉會出庭,直言警方做法「荒謬」,「得閒出新聞稿,唔得閒通知律師」。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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