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畫家」涉圍警總被控三罪提堂 保釋被拒繼續還押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7月05日05:04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5日05:04

《逃犯條例》修訂引發大型抗爭,社運常客、綽號「畫家」的潘浩超(前名:潘運瑭)被控襲警、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三罪,今早由警車押送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潘浩超暫時無須答辯。裁判官接納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 2 日再提堂,但潘浩超保釋申請被拒,要繼續還押。

被告潘浩超現年 31 歲,他被控於今年 6 月 12 日晚上約 7 時至 8 時,在灣仔警察總部外襲擊 8 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壁及扶手電梯;及以粗言穢語、 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並向警務人員高舉中指,呼籲其他在場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擲向警務人員,而有關行為可能會破壞社會安寧。

相關報道:

港台新城蘋果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