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引發大型抗爭,社運常客、綽號「畫家」的潘浩超(前名:潘運瑭)被控襲警、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三罪,今早由警車押送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潘浩超暫時無須答辯。裁判官接納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 2 日再提堂,但潘浩超保釋申請被拒,要繼續還押。
被告潘浩超現年 31 歲,他被控於今年 6 月 12 日晚上約 7 時至 8 時,在灣仔警察總部外襲擊 8 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壁及扶手電梯;及以粗言穢語、 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並向警務人員高舉中指,呼籲其他在場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擲向警務人員,而有關行為可能會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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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Ultraseven
食得咸魚抵得渴!!!等死吧!!!
2019年07月05日11:57
Bryan Chow
未驚過,佢自己都話有一大班律師團隊喺後面撐佢,唔夠嘅話仲有南亞兵團幫手圍差館, 問你怕未🤣🤣🤣
2019年07月05日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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