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電腦技術員加控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 押後7月訊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4月29日08:04 • 發布於 2020年04月29日08:02
張仁樑(黑色西裝)。葉君怡攝

警方去年10月在大埔露輝路截查一部可疑七人私家車,該司機原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在粉嶺裁判法院修訂為刑罰較重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並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裁判官下令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並批准被告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
被告張仁樑(34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去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管有38個金屬輪胎刺釘及無牌管有3部無線電收發器。
法庭記者:葉君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