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莊姓男子因不滿彭姓女鄰居曾檢舉他騎車轉彎未打方向燈,害他挨罰1200元,便在住家巷弄朝對方比中指,接著辱罵「X你娘X掰」。苗栗地院日前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將莊男判處3000元,得服勞役3日。
判決指出,莊男與彭女為對面鄰居,而他因被彭女向警方檢舉,騎車轉彎時未打方向燈,心生不滿之下,2021年1月26日晚間跑到巷弄內,朝彭女住家方向比中指,並辱罵「X你娘X掰」。事後彭女提告,全案因而曝光。
偵查期間,莊男坦承不諱,檢方根據彭女說詞,以及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莊的犯行,偵結後依公然侮辱罪嫌,將莊男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案經審理,法官審酌莊男不思理性方式,反思彭女檢舉他違規,竟以不堪言與及手勢辱罵對方,損害彭的人格、名譽,情緒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不佳,但考量莊男坦承犯行等情狀,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將莊男判處3000元,得服勞役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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