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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不挺翁曉玲!前大法官黃虹霞提6重點:大法官職責是制衡立法機關

新頭殼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 Newtalk新聞 |李宣萱 台北市報導
上百位律師穿著律師袍上街抗議翁曉玲的憲法訴訟法修正,去年卸任的前大法官黃虹霞(中)也參加。 圖:林朝億/攝
上百位律師穿著律師袍上街抗議翁曉玲的憲法訴訟法修正,去年卸任的前大法官黃虹霞(中)也參加。 圖:林朝億/攝

Newtalk新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若通過可能癱瘓憲法法庭,上百名律師今(16)日穿著法袍上街抗議。而馬英九總統時期提名的前大法官黃虹霞也穿上法袍並表示,立法委員沒有權力癱瘓大法官,而大法官的職責「天生」就是來制衡這些機關。

以下是黃虹霞說明的6項重點:

「前任黃虹霞大法官跟大家躹躬:謝謝你們。
我不是綠友友,從某個角度講,說我是馬友友我還不能說不是,
我是由馬英九提名,在中國國民黨是國會最大黨的時候,全票支持通過遴選的大法官。
憲法第80條說大法官要超出黨派獨立審判。
立法委員也要恪尊憲法不是嗎?

1.大法官沒有被任何暗示如何投票。

2.大法官無論偏向任何黨派,但在做評議時候,16個人會有16個見解,從每個案子的不同意意見書之中,你會看到藍綠都有,大法官是沒有顏色的。

3.我們守護的不是這些機關,我們守護的是人民的權利。

4. 112年憲判6號王瑞豐案,從97年判到112年才定案,通過8票關卡極為困難。簡言之,若回復門檻至2/3,那麼只要6票認為不需審理,王瑞豐案將永遠是冤案。

5. 立法委員有權利癱瘓大法官嗎?不行,大法官是憲政機構,是保護人民權益的必要機構。
立法委員可以暫停人民的憲法訴訟權嗎?不行。

6.大家在講權利分立,但大家沒講的是權利制衡。
我天生大法官的職責就是來制衡這些機關的。

藍綠不重要,顏色不重要,我們把人民的權益擺中間,今天我們律師界具體實現司法為民,我再次以大法官身份在這邊跟大家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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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7

  • 誰那誰制衡你們?你們難道是聖人都不用被監督?
    9小時前
  • 塵埃
    那大法官應該瀆職了!!!
    9小時前
  • ®️ 中 興
    亂講! 政治學理沒這回事!行政制衡立法?? 只有立法監督行政。 大法官是行政機關! 只有釋憲,不能制衡! 淫進襠!淫進襠!八千的淫進襠
    9小時前
  • 邱福星
    笑死人!你們好偉大!好神聖! 如果大法官民選! 至少還受民意監督! 否則!誰管得了你們!
    8小時前
  • 廖椿立(世鴻)
    人不當?當民禁黨的狗?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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