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2日電)經濟部日前預告礦業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今天呼籲,行政院會應儘速通過政院版礦業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朝野黨團也應全力在今年底通過修法,別重演第9屆立法院修法功虧一簣的經驗。
經濟部18日預告礦業法修正草案,刪除俗稱的「霸王條款」,也就是礦業權展限駁回的補償規定、礦業權者可先行使用土地等規定都刪除;並要求業者一次性補辦環評,若礦場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周邊,必須舉辦諮商同意,否則將廢止礦業用地或停工。草案同時新增回饋機制,14天預告期滿後,將送行政院審查。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幹事長王婉諭今天舉行「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打折的法案沒有誠意」記者會,要求速修礦業法。
王婉諭表示,經濟部預告礦業法修正草案後,行政院會應儘速通過政院版草案並送往立法院審議;時力黨團不希望第10屆立法院再發生礦業法修法功虧一簣的遺憾,並呼籲朝野黨團能在這會期完成委員會審查,在臨時會或下會期三讀通過。
邱顯智表示,經濟部預告的修正草案中,有兩種情況必須有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其一是新申請礦業,另一種則是現有礦業用地,以前從來沒有辦過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情況,則需在修法通過施行後一定期間內辦理一次性諮商同意。
邱顯智表示,現行草案設計中,礦業權展延期限需要部落與礦業權者雙方合意決定,但礦業權者很有可能不同意重辦諮商同意,屆時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可能只會做一次;一旦部落最後接受了礦業權者方案,就會出現「一次同意,萬世同意;阿公同意,子孫不能不同意」的狀況。
邱顯智表示,無論是出於世代正義的考量,或是為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明定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意旨,黨團都認為,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應和礦業權展延一樣有期限。
陳椒華指出,經濟部的礦業法修法草案雖然刪除霸王條款,但礦業權的展限程序仍有待改善,以台灣礦業目前的現況,絕大多數的礦都會是舊礦的展限,新礦的探採開發較少。
陳椒華表示,礦權在展限階段的審查強度,才是礦業法修法真正的關鍵。(編輯:郭無患)1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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