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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小草別再糾結「沒有金流」! 黃暐瀚:柯文哲符合4情況才被羈押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06日07:18 • 發布於 09月06日07:09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民眾黨主席、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昨(5)天下午驚傳遭收押禁見;羈押庭法官認為,他在「京華城案」涉犯圖利且罪嫌重大,且也無法排除犯收賄罪的可能性。消息一出,許多柯文哲的支持者相當憤怒,不斷質問檢方及法官沒找到金流、僅憑心證為何能抓人?然而,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6)發文講解,沒金流仍可能涉嫌圖利,柯文哲就是在「幕僚提醒、明知違法、可能滅證、金流未明」的情況下遭收押。

黃暐瀚首先呼籲說:「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接著表示,柯文哲遭到收押,支持者會激憤其實不難想像。但他接著反問道,那些不問理由事證、只是不斷糾結「沒有找到金流,憑什麼抓?」的阿北支持者們,是否知道8年前「台北市廉政會」移送李述德跟前總統馬英九時,就是「沒有金流、涉嫌圖利」?

黃暐瀚續指,過去這段時間,他與各大媒體早就反覆論述過多次,《貪污治罪條例》分成「收賄」(7年或10年以上)、「圖利」(5年以上)兩種不同的罪行。圖利不用金流、不用收賄、不用找到現金,光是「明知違背法律」使人得利,就是涉犯「圖利罪」了。

接著他也指出,2016年柯文哲轄下的「台北廉政會」,針對大巨蛋案移送馬英九與李述德的時候,就是以「涉嫌圖利」這條去送;不是收賄、也沒找到金流。黃暐瀚還酸說,網友可能不清楚,但柯前市長一定明白(李述德一審也被判有罪,判刑9年)。

另外,黃暐瀚也說明,「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這件事(不用糾結840%),其實就連週一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的朱家毅法官,都早已在裁定理由的第3點,表明「客觀上確有違法」。這個見解與二次羈押庭的呂政燁法官雷同。

因此黃暐瀚分析,柯文哲就是在「幕僚提醒、明知違法、可能滅證、金流未明」的情況下,才被裁定收押。他接著提到,未來柯文哲的律師還可以提抗告(看高院接不接受?或駁回),待北檢偵查結束、正式起訴後,柯文哲就有機會解除羈押,先行回家。(等待一審判決)。

最後,黃暐瀚也呼籲說:「心存善念、盡力而為;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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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3

  • Peter
    以這條件,陳時中應該抓好幾次了
    09月06日08:05
  • (RJ)
    如果以這個條件羈押,那看守所可能要增建,媒體名嘴們就別亂瞎掰了,就是以圖利罪羈押,看會不會查到金流,再以收貪圖利罪起訴
    09月06日08:39
  • 賴俊翰
    評論時事最中立的媒體人也被批成這樣 留言處那些問題都很嚴重喔🤭 不用一天到晚辦誰不辦誰 辦綠的時侯在旁邊叫好 辦藍白就司法不公? 有本事你們也拿出證據去提告啊🥱 暐瀚哥加油👏💪👍
    09月06日12:53
  • 七原罪
    以這條件馬英九跟郝龍斌早就被羈押了,馬英九當年被起訴,最後還不是無罪。
    09月06日10:59
  • 你講的 我覺得沒問題 就我所知圖利罪是臺灣獨有的罪名 如果因為這樣被判有罪 麻煩請比照辦理所有的縣市長長官 立委 議員 甚至總統 謝謝
    09月06日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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