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吳女在電梯與大廳張貼鄰居的起訴書,遭法院判刑3個月。(示意圖/Pixabay)
高雄吳姓女子與同住大樓的黃男、謝男不合,2022年5月間居然在大樓大廳與電梯內2度張貼2人的起訴書,2人不滿隱私權遭侵犯興訟,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吳女違反個資法判決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吳女住在鳳山區一間大樓,但卻與黃男、謝男早已因為不合產生嫌隙,於是在2022年5月17日當天,將含有2人個資,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身分證統編的起訴書影本張貼在大廳與4部電梯內;後來管委會發現不妥後立即取下,豈料吳女卻又在當天下午5點半左右再次貼,2男於是不滿隱私權遭到侵害而提告,檢方於是將吳女起訴。
法院審理時,吳女主張公布2人起訴書只是要證明自己清白,沒有要損害黃、謝2人財產利益的意思,而且也在張貼後隨即被撕下來,也沒有其他人看見,因此否認自己犯行,但法官認為她辯詞不足採信,因此判處3個月徒刑,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吳女不服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無違誤,因此將她訴願駁回,全案尚未定讞。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留言 19
🌈Juniper SUNG, 宋俊知🌈
自以為自己有理就可以隨便公佈別人個資?!標準的聰明反被聰明誤。
6小時前
吳泰昌
國庫9萬入袋
5小時前
不想說
你怎知道沒有人看見?難道你是盲人學校張貼的嗎?
5小時前
栢誠
起訴書...網站上查的到
只是名字會被遮蓋
4小時前
安
繳個九萬就不用關了,大不了也就蹲三個月而已,反正目的也達成了,真正的狠人根本不會再上訴了啦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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