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只因沒有依照媽媽的要求收玩具,媽媽暴怒連續3次把女兒抱起重摔在地墊上,且用腳踹女兒胸口,女童當場嘔吐陷入重度昏迷,送醫搶救18天不治。桃園地檢署依家庭暴力罪起訴媽媽,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專庭22日宣判,媽媽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事發在2023年12月15日下午5時30分,因3歲女兒不聽話收拾玩具,廖姓女子在桃園市租屋處連續3次徒手將女兒舉至其腰、胸部位高度,往前拋摔,使身高86公分、體重12公斤的女兒頭部著地,她再以腳踹女兒胸口1次。
廖女見3歲女兒當場嘔吐昏迷,才撥打119將女兒送醫。3歲女童送醫後昏迷指數僅剩3分、急性左硬腦膜下血腫、急性蜘蛛網下出血、腦中線右移、大腦鐮下腦疝及顳葉海馬溝回腦疝等重傷害,隔年1月2日凌晨1時許死亡。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時,廖女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廖女也坦承傷害並致女兒死亡事實,但否認有重傷害犯意,指稱自己當時是一時情緒失控所為造成意外。
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廖女案發後向警方自首,接受裁判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審酌廖女為被害人母親且為主要照顧者,不僅未對幼女善加照顧、保護,反而僅因幼女未收拾玩具,即情緒失控,徒手對幼女施以暴力行為釀死,所為應受嚴厲譴責,而參酌女童父親同意從輕量刑,國民法官法庭審結判處量廖女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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