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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統促黨主席「白狼」張安樂之子慘了! 張瑋涉侵占旅行社款項判囚1年定讞

太報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侯柏青
白狼張安樂(右)和兒子張瑋(中)到高院出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白狼張安樂(右)和兒子張瑋(中)到高院出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統促黨主席「白狼」張安樂之子張瑋開設華夏大地旅行社,卻涉嫌不實驗資等問題,也和妻子王姝茵共同侵吞1389萬款項,二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8罪判張瑋2到4月,另依業務侵占罪判1年;王姝茵判10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定讞。至於王姝茵另涉《銀行法》獲判無罪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台北地檢署當初起訴認定,張安樂2006年間未設專戶就違法收取209萬元政治獻金,父子倆涉嫌私挪華夏大地旅行社逾1389萬元、作假財報,並侵占其他公司電匯給華夏的團費收入(224萬港幣),張瑋夫婦更將張安樂當成薪資人頭避稅,旅行社還租用10台發財車供統促黨無償使用3年多,違反《政治獻金法》。檢方另控,張瑋、王姝茵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涉犯《銀行法》。

不過,全案到法院出現逆轉。張安樂被訴業務侵占、《政治獻金法》部分,僅有一審依《稅捐稽徵法》判他8月,可易科罰金,因檢方未上訴而確定,其餘罪名一、二審均獲無罪,全案定讞。

張瑋的部分,一、二審依業務侵占判他1年、其餘8案分別判處2到4月,違反《銀行法》部分則無罪;至於王姝茵判應執行10月、可易科罰金,二審予以緩刑4年,但命其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

張瑋夫婦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張瑋、王姝茵上訴,僅將王姝茵違反《銀行法》部分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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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1

  • 才一年而已 對他們來說家常便飯小事一件
    21小時前
  • Kevin Ko
    又要浪費我的納稅錢養這些廢物了
    21小時前
  • 柳哥
    一年就叫慘了,這記者夠水準嗎?是不是呢?
    22小時前
  • Sheng
    這對父子從事敵後工作分化台灣 他媽的早該都抓進去關
    21小時前
  •  📱瑋⌚️
    有什麼老北,其子嗣也脫離不了相同的風格
    2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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