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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壽險「覆蓋法」 須縝密思考

經濟日報

更新於 06月22日01:32 • 發布於 06月21日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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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壽險業即將在2026年接軌IFRS17與ICS(新一代清償能力指標)兩大新制,大型壽險擬爭取繼續沿用現行覆蓋法來維持財報穩定性。對此,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昨(21)日表示,IFRS17是比較剛性的會計原則,假設2026年壽險業已採用IFRS17制度,就沒有用覆蓋法的條件。

不過彭金隆表示,要不要這麼大的調整?確實需要經過很縝密的思考。近期有大型壽險公司表達,將透過壽險公會,凝聚共識,向金管會提出在接軌IFRS17時,可以沿用覆蓋法。彭金隆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上述回應。

彭金隆表示,IFRS17是國際會計準則,其他很多國家已經開始採用了,因此台灣有許多國家的接軌經驗可以參考,這部分都是按照時程正在推進。

至於是不是沿用覆蓋法,彭金隆指出,過去台灣還沒有談IFRS17的時候,負債是用IFRS4,但資產面則在2018年開始採用IFRS9,造成資產與負債不匹配,因此現行規定壽險業者可採用覆蓋法,也就是獲利可進入損益、未獲利前就進入OCI(其他綜合損益)去平衡,這也是目前會計準則所允許的做法。

彭金隆說,假設2026年壽險業已採用IFRS17制度,理論上資產與負債就會匹配,對於業者希望沿用覆蓋法,彭說,業界的意見很重要,會從整個國際制度及市場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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