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鄭姓女子女子生小孩後,只要小孩哭鬧就毆打管教,曾持續4至8小時以上、至2天未餵食,嬰兒被打到頭部、眼睛腫脹,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最高法院依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鄭婦10年6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確定。
鄭姓女子以輪調式建教專班名義來台就讀高中職後,又經申請東南科技大學產學攜手合作專班,但未註冊退學而逾期非法居留我國,期間與一名越南籍男子交往,並生下兒子。她2022年2月間帶著兒子和擅離受雇場所的越南籍勞工在租屋處同居。
2022年間,鄭女因重壓兒子而弄到肋骨骨折,且沒讓他就醫;後來又傷害兒子的前額顱骨,因骨折而使雙眼、臉部瘀青。之後,她再用毆打兒子的頭部,結果小孩顱骨骨折。
小孩身體因多處受傷又未就醫,又長時間沒被餵食,同年4月1日晚上鄭女發現兒子手腳冰冷,卻還不送醫,幼童因無明顯活動反應,才在同日下午10點33分將他帶到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到院前,小孩已沒了呼吸、心跳,同日深夜11點3分宣告死亡。桃園市警龜山分局請檢察官相驗,桃園地檢署偵結後起訴鄭女。
鄭女否認凌虐、或傷害兒子,說「沒有打小孩」,是疏忽未照顧好,僅承認過失致死。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認為男童的頭部、身軀有多處挫傷,包括舊肋骨骨折併成骨痂於雙側左側肋椎關節旁,有胸部槤枷式骨折,右側4-7肋骨側面也有舊骨折的骨痂及新舊出血。顱骨複雜性骨折併顱內大腦實質挫傷性出血、蜘蛛網膜下腔出血,併發肺炎,最後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台灣高等法院審酌鄭女為兒子的主要照顧者,卻讓兒子嚴重受傷,友人勸她也不為所動,根本是在摧殘小孩,判她10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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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
Orange
為什麼要用台灣人的納稅錢養她那麼多年? 現在就把她驅逐出境啦幹!
1天前
余
越南人只是要來撈錢,台灣人別上當了
1天前
陳冠霖
笑死 為何外國人犯法要在本國行刑何不盡早驅離 留著浪費糧食與錢財 還關到十年 這人是跟你有任何毛關係嗎法官大人 難怪會被說是犯罪天堂真的不意外啦 到最後可能會演變成第二個印度了
1天前
葉孟航Jack
可憐的孩子
19小時前
Hong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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