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全國快速公路速限調降」的訊息,內容聲稱全國快速公路於明年開始,將調降限速為 80 公里,超速就要開罰 24,000 元。經查證,網傳訊息是「20噸以上大貨車」的規定,並非一般自小客車。自民國 114 年開始,全國有「7 處」快速公路,大型車速限從 90 公里調降為 80 公里,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為宣導期,4 月 1 日正式實施。現行法律規定,大型車超速罰款會依據超速區間及是否載運危險物品,處新台幣 3,500 元以上、 36,000 元以下罰鍰,並非都是 24,000 元,網傳訊息簡化新措施內容,有附上錯誤的交通罰則,容易造成民眾誤解。
快速道路限速調降?超速罰 2 萬 4?
原始謠傳版本:
自114年1月1日起全國快速公路速限;由最高時速90公里,調降為最高時速80公里,超速罰鍰新臺幣2萬4千元,114年3月31日前為宣導期,114年4月1日起開罰;提醒用路人注意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圖片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以「全國快速道路、速限 80 公里」等關鍵字進行搜索,可以找到中央社於 2024 年 12 月 19 日的報導《7 處快速公路大貨車速限降至 80 公里 114 年 4 月實施》,內容提到「台 66 線等 7 處快速公路的速限將從現行的時速 90 公里調降至時速 80 公里」。
檢視交通部公路局發布的新聞稿,公路局有鑑於台 61 線西濱快速公路自 112 年 3 月 1 日正式實施 20 噸以上大貨車降速措施後,大貨車事故占比有顯著下降,今年與各縣市警察局及相關大貨車公會開會研商後,決議在台 66 線等 7 處快速公路現行速限 90 公里之路段,調降為時速 80 公里,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為宣導期,4 月 1 日正式實施。
根據統計,台灣目前的省道快速公路共計有 17 段,這次調降時速的路段分別為:
(1) 台 66 線 10K+100 至 27K+205(市道 114 線 - 大溪端)
(2) 台 68 線 1K+000 至 16K+800(南寮端 - 新中正橋交流道)
(3) 台 72 線 2K+410 至 20K+800(後龍端 - 中興)
(4) 台 76 線 11K+400 至 27K+000(埔鹽交流道 - 林厝)
(5) 台 84 線 32K+487 至 37K+800(頭社交流道 - 走馬瀨)
(6) 台 86 線 0K+000 至 17K+900(台南端 - 關廟)
(7) 台 88 線 0K+000 至 22K+391(五甲系統交流道 - 竹田端)
上述提及的 7 處快速公路,台 66 線、台 68 線、台 72 線、台 84 線為「部分路段」速限調降,台 76 線、台 86 線及台 88 線才是「全路段」速限調降,民眾需特別注意。
此外,傳言還提到「超速罰鍰新臺幣 2 萬 4 千元」,有關超速的罰則主要規範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以及第 43 條。第 3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處新台幣 3,000 元以上、6,000 元以下罰鍰;第4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 40 公里,處新台幣 6,000 元以上、 36,000 元以下罰鍰。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大型車行駛快速公路,超速 20 公里以內罰 3,500 元,記違規點數 2 點,若有載運危險物品,則開罰 6,000 元;超速 20 至 40 公里開罰 4,500 元,記違規點數 2 點,若是有載運危險物品,則開罰 6,000 元。
如果超速 40 公里至 60 公里,大型車開罰 18,000 元,記違規點數 3 點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若有載運危險物品,則開罰 36,000 元;超速 60 至 80 公里,大型車開罰 24,000 元,記違規點數 3 點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若有載運危險物品,則開罰 36,000 元;超速 80 公里則無車型大小,一律開罰 36,000 元。
上述可知,大型車要在超速 60 至 80 公里的情況下,才會開出 24,000 元罰單,每個不同超速區間的罰款金額皆不同,網傳「超速罰鍰新臺幣 2 萬 4 千元」的說法與實際情況不符。
結論
總結來說,自明年開始,有「7 處」快速道路的「20 噸以上大貨車」限速,從 90 公里調降為 80 公里,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為宣導期,4 月 1 日正式實施。傳言文字敘述過於簡略,有關大型車超速的罰則也與現行法規不符,網傳訊息容易造成誤解。
資料來源:
中央通訊社 - 7處快速公路大貨車速限降至 80 公里 114 年 4 月實施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局 -台 66 線等 7 處快速公路 20 噸以上大貨車速限調降措施,預計明年 4 月正式實施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局 -省道快速公路行駛路段範圍表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43 條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留言 4
www.sag
恐龍法規,那市區道路是不是要降速到20公里!!?
2天前
李世傑
變個法子來搶錢!這就是毒蟾蜍政府
2天前
李Tom
想要錢就說嘛,假什麼
2天前
何祥瑀
改60比較好罰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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