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後獲准。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5)日表示,都發局會在週一發函法院確認是否要停工,會依照法律的意見來辦理。
蔣萬安今日出席罕見疾病基金會,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昨天大家也看到,台北地檢署也已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京華城的扣押獲准的新聞,市府也去看了內政部66、67年的函釋,所以一般如果依照函釋,在施工中的建築物遭到法院查封扣押,那是不給施工勘驗,如果建商繼續施工,市府就不給使用執照。
蔣萬安說,依照往例,都發局如果收到相關法院扣押的公文,市府會發函法院,和法院來確認是否要停工,週一的時候都發局就會發函,會依照法律的意見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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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劉易
懦弱的萬安蠢蛋
10月06日05:48
李(Dyson)
真是財團力量大,有這樣的政府嗎?自己主管的業務不處理,還要撒手丟給法院,可笑又可恥啦!
10月11日12:51
Judy Shih
一通電話詢問即可,若需法院正式行文可再補正,何必文來文往拖時間,讓威京集團有時間因應甚至脫產….
10月08日04:15
牧文
如果本來容積獎勵就是違法,那麼當然威京集團就是要吐回這些奬勵,不是嗎?
威京集團可以和全中華民國國民對幹沒關係。他們應該清楚認知他們佔的是國家暨全體國民的便宜,好嗎?
京華城本來的容積獎勵就沒那麼高,是史無前例的找都委會重新研議才有的。所以如果那個史無前例的動作就是違法,那個都委會本身就違法,那個合議的結果當然就是違法。
這就是毒樹毒果論,好嗎?
法律就是中華民國的地基。威京集團下次若要建房子,不要再找地基不穩的地方建。因為見縫插針不該是腳踏實地的建築者該作的事,不是嗎?
10月06日00:26
青琪
北市政府要想清楚,建築執照是北市府發的,依此京華城繼續蓋到完工,如果你不發使用執照,京華城的損失,是否北市府要賠償,因為北市府明知本案違法而無作為,沒有勒令停工。
10月05日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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