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一名陳姓男子(40歲)到北市萬華區廣州街一處生活百貨店家購物,但他在短短7分鐘內,8次用千元大鈔購買29元的打火機,想藉此換取百元鈔票,店家前幾次都隱忍如願,但到後來已經沒有百元鈔可以找錢,拒絕陳男購物,不料,陳男不願離去,在櫃檯大吼大叫,店家不堪其擾,報警處理,後來陳男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日前法院裁定罰他3千元。
警方表示,今年8月22日5點多,廣州街的生活百貨商家打110報案,稱店內有民眾影響做生意,警方獲報到場,發現陳男多次用千元鈔票購買幾十元的小額商品,但商家表示已無零錢可找,拒絕販售,陳男便在櫃臺大聲喧嘩理論,警方到場後勸說陳男離去遭拒,陳男仍持續在櫃檯咆哮,警方認為陳男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公司行號」,將他帶回警局並移請台北地方法院裁定。
法院審理時,陳在警詢時辯稱「不記得」,但根據店家監視器畫面,陳男當天在7分鐘內,8次用千元鈔票購買幾十元的打火機、髮夾等小額商品,即使店家告知零錢已用完拒售,他仍持續滋擾,依法裁罰他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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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9
🌻(鈴鈴)🌻
又是一句:不記得了
現在瘋子很多
17小時前
孟
剛好3千,不用找了
18小時前
ivy
洗錢
16小時前
光軍
來亂的...
18小時前
南/66750_TDJ-7652
有病,直接去ATM提領不就有百元鈔
1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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