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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VASP業者須重新登記!金管會「虛擬資產服務洗錢防制」新規 五大重點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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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於 22小時前 • 張詠晴

(示意圖/圖片由AI生成)

為因應全球反洗錢規範趨勢,台灣於今年 7 月 31 日修正公布了《洗錢防制法》,新增了第 6 條,正式對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以下簡稱 VASP)實施洗錢防制登記制度。

台灣金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於今發布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以下簡稱 VASP 登記辦法)草案,配合修正「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以下簡稱 VASP 洗防辦法),並於近期預告法規內容,徵求各方意見。《幣特財經》將帶大家深入了解這一重要法規變動的五大重點。

一、虛擬資產服務商分業登記制度

VASP 登記辦法草案共計有 31 條,明確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必須依其經營業務類別進行分業登記,VASP 被劃分為五大類型,分別是虛擬資產交換商、交易平台、移轉商、保管商及承銷商。這些業者必須根據其業務類型,進行洗錢防制登記。

二、登記條件及程序

根據 VASP 登記辦法草案,業者在申請登記時,除了需符合特定資格條件外,還須提供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負責人或實質受益人的消極資格條件,以及相關登記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法規明確了在何種情況下不予登記、撤銷或廢止登記的事由,並提供業者變更登記資料的詳細流程。

三、虛擬資產服務商應遵循事項

金管會特別強調,虛擬資產服務商應遵守一系列一般遵循事項,從法令遵循、資訊安全、客戶申訴處理到資訊公告與記錄保存等方面,皆需依法規執行。每類業務類型也有專屬的合規要求,如虛擬資產交換商與交易平台就具備不同的內部控制機制與風險管理標準。

此外,虛擬資產保管商還需採取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的措施,不得與客戶約定與其自有虛擬資產混合保管。

四、過渡期安排

VASP 登記辦法草案也設置了過渡期,對於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 VASP 業者,將有3 個月的時間向金管會申請重新登記,並需在法規生效後9 個月內完成登記程序

五、VASP洗防辦法的修正

為配合洗錢防制法的修正,金管會對「VASP 洗防辦法」進行了多項調整,首先是將法規名稱修改為「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以明確新法適用的對象範圍。此外,金管會要求所有虛擬資產服務商每年需製作風險評估報告,並依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VASP登記辦法及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自律規範,設置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法規也明確刪除了業者必須辦理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規定,這代表未來 VASP 將以登記制度取代現行的聲明機制,提升合規管理的效率。

金管會的提醒

金管會表示,考量到 VASP 登記制度生效後,現行的法遵聲明制度將同步廢止,因此無論業者是否已完成法遵聲明,皆應依新規定重新申請登記。為避免短期內因法規變動而反覆送件,金管會建議有意申請的業者可審慎評估登記時機。

此次子法修訂草案將會刊登於行政院公報,並同步發布在金管會網站。業者若對新法規有任何意見或建議,皆可透過金管會的法規查詢系統提出,公告刊登後有 30 日的時間供各界陳述意見。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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