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指出,國土法上路,丁種建地恐蓋滿住宅,釀「種房潮」。內政部澄清表示,此種說法解讀有誤,國土計畫法不會使產業工廠使用的丁種建地一夕變住宅,丁種建地可維持原合法使用,也可申請轉作低污染用途;且其他土地相關法令及審查機制仍在,原本應遵守的法令不會消失。
媒體報導,有不動產估價師說,國土法開放農地蓋農舍,農地恐將蓋滿透天厝,且原被限定只能做工廠使用的區域計畫法丁種建築用地,只要調降一定容積率,就能做「住宅使用」,未來工廠恐大規模轉作住宅用途,讓全台產生新一波的「種房潮」。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此報導對國土計畫法令解讀有誤,國土計畫促進國土資源合宜利用與永續發展,對於現況零星分布在各工業區外的丁種建地,除可維持原合法使用,也可透過申請程序轉作為低污染且低強度的用途使用。
內政部指出,報導指民眾未來喪失主動權及預期發展權被剝奪,事實上國土計畫法施行才能確保民眾合法權益,例如農業發展地區可興建農舍及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原住民族既有居住權將獲得保障,分階段解決土地使用課題。
內政部說,至於其他土地相關法令及審查機制仍在,原本應遵守的法令不會消失,並非受到國土計畫施行影響,不該把所有土地限制問題都推給國土計畫上路。
內政部強調,國土計畫賦予地方政府規畫權及主導權,未來直轄市、縣市政府可依當地產業需求及結構變遷,透過定期通盤檢討,以及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畫等機制,讓國內土地資源能有效利用且合理發展,中央也會積極輔導。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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